中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将实施国际检疫标准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 10:15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一月二十日电 (记者 刘长忠) 中国将对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按国际标准,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国家质检总局出台的《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将于自三月一日起正式实施,以确保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地区检疫要求。 记者今天获悉,为使中国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规定,
《办法》要求,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擅自加施除害处理标识。木质包装使用企业可以从检验检疫机构公布的标识加施企业购买木质包装。 据了解,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在国际间传播蔓延,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要求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应在出境前进行除害处理,并加施IPPC确定的专用标识。目前,欧盟、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已采纳该标准并将于今年三月一日陆续开始实施,将来会有更多的国家采用该国际标准。对于不符合国际标准的木质包装,进口国家或地区将在入境口岸采取除害处理、销毁、拒绝入境等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