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监管条例即将出台 我国将建6大区域电监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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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21日 01:34 每日经济新闻 | |||||||||
《电力监管条例》出台在即 我国将建6大区域电监局和11个城市监管办,电力监管工作直接延伸到第一线 NBD报道
据悉,国家电监会主席柴松岳近日在接受采访时指出,《电力监管条例》即将出台,将为全面履行电力监管职责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他表示,今年,6大区域电监局和11个城市监管办公室将陆续组建完毕,电力监管工作将直接延伸到第一线。 他说,电监会今年将努力推进各项改革,尽力解决电力发展的深层次问题。 电监会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抓紧处理厂网分开、发电资产重组过程中的遗留问题,巩固和完善厂网分开改革成果。二是按照《电力主辅分离改革实施意见》,组织协调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各发电集团主辅分离的实施,力争完成电力主辅分离主体工作。三是进一步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努力培育竞争性市场主体。四是继续推进农村电力体制改革。五是与发改委一起,进一步推进电价改革。六是认真总结“十五”期间电力体制改革的成果、经验,研究提出“十一五”电力改革的主要目标与任务。 柴松岳说,《电力监管条例》即将出台,这是电力监管工作的一件大事。要抓紧做好条例出台前后的各项工作,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制定贯彻实施条例的具体办法和配套规章,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他说,面对新的形势、新的机遇和新的挑战,做好今年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电力监管工作,电监会全体工作人员要正视困难、树立信心,抓住重点、有为有位,创新工作、致力服务,围绕中心、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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