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核准福建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一期工程。核准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LNG资源供应、市场需求及运输安排、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安全和环境保护等。福建LNG项目为国家正式批准的第二个LNG项目,国家发改委的正式核准意味着福建LNG项目将转入建设阶段。
福建LNG总体项目一期工程建设主要包括:规模为260万吨/年的LNG接收站和输气干
线、LNG运输项目、新建燃气电厂、五城市(福州、莆田、泉州、厦门和漳州)燃气用户和LNG槽车向德化、闽清供气工程。
福建LNG站线项目总投资55.45亿元人民币,采取中方合资的方式,合作方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属中海石油天然气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0%),福建投资开发总公司(40%)。
一期工程的LNG气源供应方为印尼东固(Tangguh)天然气项目,船舶承建厂为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发改委要求,福建LNG项目要加快落实建设条件,进一步做好LNG运输和造船工作,在降低销售成本、分类气价政策研究等方面开展工作,保证整体项目按时建成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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