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调查显示,当发生纠纷时,有48.9%的民营企业选择“私了”,而不是诉诸法律或提请仲裁。
“更多的民营企业选择了寻求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来解决,”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说。此次调查的执行者是全国工商联、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等单位组成的中国私营企业研究课题组。此前,该课题组就分别针对中国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私营企业
主进行了四次大规模的全国私营企业抽样调查。调查显示,在发生纠纷时,依靠当地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介入、协调的民营企业占54.6%,只有30%左右的民营企业选择了提请中介机构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通过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协会解决、自发联合解决、通过媒体反映、默默忍受和采取其他办法也是民营企业遇到经济纠纷时普遍采取的几种形式。而通过工商联和民营企业协会解决、提请中介机构仲裁或到法院提起诉讼,以及私下协商解决的满意度都超过了80%。
“通过调查,目前造成民营企业权益受损的原因主要包括企业主不懂法、政府部门侵犯企业权益等三种情况。接受调查的广东省民营企业,近60%反映政府部门存在侵犯企业权益的情况。”保育钧说。调查同时显示,80%以上的民营企业希望政府加快职能转变,包括落实私有财产保护的有关法规、改善和规范税收征管程序。
保育钧介绍,统计显示,在全国370余万家私营企业中,目前已有6.3%的私营企业兼并或收购了国有企业,还有10.2%的私营企业正在筹备收购或兼并国企。此外,现有私营企业中,有18.3%是从原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
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制比例低于研究人士的预期。这从一个侧面显示,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制或在自身发展中,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障碍。
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认为,平等是目前参与国企改制的民营企业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这其中包括了机制平等、准入平等、权利平等和交易平等,对于政府而言,应对参与这一市场的各方适用相同的规范性文件,同时也要允许民营企业起诉国有企业,给民营企业创造一个公平的法律环境。”
(子琦/编制)(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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