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团博弈禁鲜令 奶业混沌渐出水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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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 11:06 《财经时报》 | ||||||||
一项由全国人大代表多次提议、旨在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和加强食品安全,并实现与国际接轨的行业标准,在正式实施之前,却遇到了行业内部企业及地方行业协会的强大阻力 本报记者 杨眉 一场前所未有的内讧目前正在牛奶行业硝烟弥漫。
拉开这场内战序幕的是国家质检总局5月颁发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即业内所称的“禁鲜令”。根据这项将于2005年10月1日后实施的《通则》,目前眼花缭乱、名目繁多的“鲜奶”,将按照牛奶不同的消毒加工方式和奶源类型,明确标识为巴氏消毒奶、常温奶和还原奶,禁止在外包装标识中使用“鲜”字。 “禁鲜令”的出炉无疑捅了目前国内奶业竞争的马蜂窝:部分生产巴氏消毒奶的加工企业及其地方奶协,公开反对《通则》的禁“鲜”要求,认为“巴氏奶可以称为鲜奶”,并将反对意见“上书”有关政府部门。 一位业内人士向《财经时报》透露称:“围绕《通则》发生的诸如‘鲜’到底是‘生鲜’、还是‘新鲜’的概念之争背后,不仅是乳制品产品名称规范化的国际化接轨难题,更潜藏着某些利益集团与制度之间的博弈。” “目前国内牛奶企业之间的竞争,其实背后是两大国际乳制品包装巨头——即提供常温奶外包装的瑞典利乐公司和提供巴氏奶外包装的美国国际公司之间的较量。”他称。 “禁鲜令”招来地方奶协“G7会议” “禁鲜令”的出台,明显改变了以前的利益格局,对禁鲜令的反对也由最初的个别反对声音,演变为后来的地方奶协在北京召开“G7会议”(业内借用西方7国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的称谓)。 12月7日,代表巴氏消毒奶利益的全国7省市奶协负责人聚集北京,公开向禁鲜令“叫板”。首先,他们认为《通则》犯了概念错误,将“生鲜”等同于“新鲜”;其次,按照与国际接轨的标准看,美国联邦食品法典对牛奶标识的规定中,认为巴氏消毒奶可以称为鲜奶。 被业内称为地方奶协G7的会议,还邀请了来自科研机构和高校的部分学者。参会者的声音高度一致:《通则》必须修改,废除禁鲜令,巴氏消毒奶可以用“鲜牛奶”标识。 一位参会的业内权威人士认为,判断某一产品标识的规定是否科学合理,一是看其标准内容是否科学、严谨,二是看其是否保证购买者的知情权。“至于行业协会,不仅要代表企业利益,反映企业声音,同时还要保护消费者利益。更不能以牺牲消费者利益作代价,维护‘小团体利益’。” 据了解,地方奶协的上级部门——中国奶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奶协”)向国家质检总局、发改委、农业部等相关机构递交了意见书:在表态坚决贯彻《通则》规定的同时,指出了《通则》关于禁“鲜”的矛盾之处及其与国际接轨方面的缺陷。 中国奶协有关负责人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指出,中国牛奶行业经过5年快速发展后,目前急需加强规范化管理,改变“概念漫天飞”的混乱局面。 “巴氏奶从未获准用鲜字” 对于巴氏奶企业及其协会提出的反对理由,学界和中国奶协也提出了相反的看法。 “与国际接轨,并不意味着与美国接轨。”社科院一位研究员分析说。他介绍称,与美国不同,欧洲国家对于奶制品的标识管理中,规定外包装的标识中,必须明确巴氏消毒奶、UHT消毒奶,不能统称鲜奶。 12月20日,中国奶协发出了长达3000多字的“致全体会员单位的一封信”。信的核心内容是,乳制品名称必须使用反映产品真实属性的标准名称和专用名称,这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维护。 信中还同时明确表示“巴氏杀菌乳和超高温灭菌乳都是好产品”,“单纯争论哪种工艺更好没有意义,而随意贬低对方的行为,违反了乳制品行业职业道德规范”等。 据专家介绍,国内法律中关于食品标签标准的最早规定见于1987年发布的《食品标签通则》,后于1994年第一次修改。但修改前后都明确规定:“食品名称必须采用标明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当产品标准已经规定一个或几个名称时,至少使用其中一个”。对乳制品行业的产品名称,规定液体乳名称应该叫消毒牛奶或消毒牛乳,而不是鲜牛奶。 随后2004年发布的《食品标签通则》稍有放宽,但仍然规定:产品标识必须在醒目位置清晰地标识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有名称 。 说不清的还原奶道不明的国际巨头 “其实,巴氏奶也好,常温奶也好,争论焦点与其说是拼抢‘鲜’字,还不如说是摆脱还原奶嫌疑。”奶协相关人士透露说。 还原奶,顾名思义就是奶粉加黄油和水而成的“勾兑奶”,不仅其奶源、加工工艺和营养价值都不同于巴氏奶和常温奶,“对加工企业而言,更重要的是其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大大降低”。而对消费者而言,真正需要辨别的也是还原奶。 该专家介绍说,为了防止“还原奶”冒充以鲜奶为原料的液态奶,国家早就制订了相关标准。如1999年批准发布、2000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国家标准GB5408.1-1999《巴氏消毒乳》明确规定,只能以生鲜奶作为原料;GB5408.2-1999《灭菌乳》中,强制条款中明确规定:“以复原乳为原料的产品应加以标示”。 “然而该标准实施以来,不仅相当一部分企业没有执行,政府部门也没有进行监管”。“原因是现有技术所限,还无法检验和区分还原奶与其它液态奶之间的区别。”他说。 现在通称为“鲜奶”的液态奶市场上,到底有多少比例的还原奶,他回答“不清楚,但比例不小”。 而利用进口奶粉勾兑而成的还原奶,其奶粉成本只有约1.7元/公斤。“在利益驱动原则下,还原奶冒充鲜奶就成了牛奶市场上公开的秘密。”业内人士说。 不过,该人士分析说,巴氏奶企业之所以力争‘鲜’字,不仅是为了洗刷还原奶嫌疑,更重要的是其希望借‘鲜’字招牌,保住其毫不容易争得的市场份额。 据了解,目前国内牛奶市场中,常温奶约占70%的份额,而巴氏奶则只有约30%。自2004年6月开始,光明、燕塘、新希望和三元等国内巴氏奶加工企业,与美国国际纸业公司开始了“鲜奶联盟”,以“鲜奶”为竞争卖点大力推广巴氏奶。 “而美国国际公司因此可以提高其‘屋顶包’在乳制品包装领域的份额。”该人士判断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