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一票否决违反财经法纪铁路运输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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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4日 18:50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1月14日电 (记者 李江泓) 铁道部部长刘志军14日与全国14个铁路局(集团公司)、青藏铁路公司和3个专业运输公司签订2005年经营业绩责任书。铁道部对铁路运输企业的业绩考核中,首次把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违反财经法纪问题作为一项否决指标。 今年,铁道部对财务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调整了收入清算办法,使铁路运输企业
刘志军强调,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和专业运输公司要深入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完善企业内控机制,加强经营过程中的资金控制和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控制,所有的支出都必须纳入运输总支出预算,严禁预算外支出,压缩非生产性费用和管理费用。 今年,铁道部对铁路运输企业进行的业绩考核主要有四项内容:一是效益指标,主要包括运输盈亏目标和净资产收益率,其中对运输盈亏目标的考核实施“一票否决”;二是效率指标,今年考核中继续把货车周转时间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有利于挖潜提效;三是安全指标,包括行车安全、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对这三项安全指标都有“一票否决”的相应规定;四是质量指标,主要考核路风事件、旅客重大伤亡事故。 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一年不合格,铁路局领导干部给予党政正职黄牌警告,连续两年不合格,免除现任领导职务,专业运输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也要作为被考核人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