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安思危,勿失发展良机
“当今世界,公司治理如同国家治理一样重要,”世界银行行长詹姆斯·D·沃尔芬森曾经这样说过。但是,由于历史原因和家族模式,目前我国许多民营中小企业在公司治理中往往只流于形式。在最近的一次“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论坛”上,欧盟专家LeszekJakubowski和陕西省(中欧)中小企业促进发展中心中方主任马陆霞接受了媒体的采访。
记者:公司治理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全面发展都有哪些重要性?
LeszekJakubowski:在雇员不到10人的小企业里,发展阶段公司治理的重要性相对来说不是很大,因为所有权和管理权通常都掌握在一个人手里。只有当企业壮大后需要外部资金时,公司治理才变得重要起来。当企业到银行贷款时,银行需要知道它的公司治理结构。当公司进一步壮大并引进了股东时,这些股东把他们的钱投到企业,这时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才会分离。在这个阶段,公司治理就显得尤为重要。良好治理的关键目标是保护股东利益,尤其是小股东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企业的目标和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
记者:以你们的眼光看,中国民营企业在公司治理方面目前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应怎样改进?
马陆霞:主要问题包括:股权不明晰;所有权过于集中或内部人控制,缺乏有效的制衡关系;管理层缺乏来自外部的帮助,没有足够的激励;关联交易不规范;会计和财务体系不完善,财务报表质量很差;缺乏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机制等等。目前,陕西省许多民营中小企业对公司治理认识很薄弱,更多的是短期行为。我认为企业应建立一套符合本身实际情况的公司治理体系,使董事会能更好地进行决策,高层管理人员对公司的管理才能更有效。
LeszekJakubowski:公司治理本身也在不断发展。在中国,刚刚完成转型的公司,有责任在公司治理原则里列明的法规框架下操作,然而看起来很少有企业遵守此框架。在我看来,企业高层领导要认识到公司治理的重要性,才能确保投资者不会失去信心。
记者:中国民营中小企业特别是西部企业,应如何将国际通用的公司治理惯例与企业实际相结合?
LeszekJakubowski:一个很实际的建议就是把公司治理这个任务分派给企业里的一个人,他将承担公司治理这方面的责任。在英国,法律规定有限公司必须有一个特定的人来负责公司的治理事宜。
记者:从政府角度出发,推动公司治理还需做哪些努力?
马陆霞: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首先,政府应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的组织结构,健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机构,为公司治理提供组织保证;其次,要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公司治理提供政策法规保障;最后,要加大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提高整个社会的诚信度,为公司治理提供信用保障。
最后,马陆霞强调,中国加入WTO后,随着民营企业面临市场进入壁垒渐次取消,境外企业挟资本、管理、人才等优势涌入国门的冲击和挤压,在多种所有制企业的竞争压力下,民企如不居安思危,奋起直追,就有可能坐失全面发展的良机。(来源:金羊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