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新规督战:银行2008年前风险管理达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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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09:23 第一财经日报 | ||||||||
全面引进新巴塞尔协议又一台阶 本报记者 唐昆 发自北京 1月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颁布了2004年第10号令《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督促各家商业银行在2008年之前必须建立和完善市场风
《指引》参考和借鉴了巴塞尔委员会和各国银行监管当局风险管理指引的体例结构,即以风险管理体系的四个要素为线索来构造其基本框架。一个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具备四个基本要素: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完善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有效的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完善的内部控制和独立的外部审计。 同时,《指引》还借鉴了巴塞尔委员会近期颁布的风险管理指引的结构设计,提出了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的要求,为所承担的市场风险提取充足的资本金。而《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规定,“交易账户头寸高于表内外资产总额的10%或超过85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须计提市场风险资本”,低于此标准的商业银行可以不单独计提市场风险资本金。 银监会要求商业银行在3~4年内全面达到《指引》的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最迟应于2007年年底前,城市商业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最迟应于2008年年底前达标。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等规章之后,银监会为我国全面引进和实行新巴塞尔协议的具体条款而作的又一个重要铺垫。 新巴塞尔协议重点强调了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三大风险。随着我国金融业改革和开放的深化,汇率和利率市场化不断推进,银行业务继续向金融市场蔓延,但是市场风险却始终未能得到足够的重视。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研究所赵锡军教授此前向记者表示,市场风险已经成为银行继信用风险之后的第二大风险。 “结合前阶段后两家监管机构所提出的关于风险补偿的政策,可以看出,所有的努力都旨在建立一个安全稳定的金融体系,只是着眼的层面有所区别。”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彭兴韵表示。 业内人士认为,就目前来看,中国银行业所要面临的主要市场风险在于汇率风险和债券市场的利率风险。目前债券在几大商业银行资产结构中所占的比例超过20%,而在目前升息的预期下,长期债券大幅度下跌,货币市场波动比较大,这就给银行带来了比较大的市场风险。同时,近年来商业银行持有的外汇资产不断增加,远期结售汇试点也不断扩大,而且一些商业银行推出了各种结构性外汇理财产品,这也给银行对汇率风险的管理提出了挑战。 虽然在此之前有关国内银行市场风险方面的案例并不多,但是最近的中航油事件已经向国内各家商业银行亮起了红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