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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厂傍名牌 伊力特饱受困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10日 01:35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赵红梅

  临近春节,白酒销量日增。近日,记者在新疆市场发现,小酒厂傍品牌,在酒名上大打擦边球的现象愈演愈烈。比如有消费者向记者反映,在消费时,明明要的是伊力特酒,可拿来的却是五花八门的什么“伊犁陈酒”、“伊香特”、“醉伊犁”、“伊黎英雄”、“伊梨酒”等,消费者被这众多名称相似的酒名搞的晕头转向。

  小酒厂“搭便车”,酒名大打擦边球

  出生在伊犁河谷的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力特)成长迅速,依靠天山冰川水、绿色五谷粮这一天造地设的酿酒环境,加之自身艰苦努力,迅速发展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30强企业之一,成为新疆最大的白酒生产企业,其生产的“伊力特”随着独具西域特色的“牛仔”剽悍形象享誉全国,“伊力特曲,英雄本色”的广告妇孺皆知,“伊力”品牌也跻身中国十大驰名商标之列。

  然而,随着“伊力特”的名声大噪,近年来伊犁河谷酒厂大有“遍地开花”之势,越办越多,伊力特不仅要与国内各大知名酒厂竞争,为稳定市场份额绞尽脑汁,同时还得应对本地的各色小酒厂的夹击,更糟糕的是:企业苦心打造的中国驰名商标“伊力”频频受侵,一些白酒企业以傍名牌、打擦边球的方式,变相克隆伊力特的产品,令消费者难辨真伪,伊犁酒业陷入乱军纷争之中。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徐勇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伊力特为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近几年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先后开发生产了“伊力王酒”、“伊力老陈酒”、“伊力金窖液”、“伊力黑骏马”、“伊力老酒”、“伊力情”、“英雄本色”等产品,市场反映良好。然而,伊犁河谷的一些白酒企业以“伊犁”、“伊黎”等谐音为名,大量生产同类产品。一时间,“伊力”、“伊犁”难辨,让消费者一头雾水。

  徐勇辉列举了一些白酒企业的侵权产品:由伊犁河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伊犁陈酒”、“伊犁老窖”、“伊犁马”、“伊犁八年老窖”、“伊犁金窖王”、“伊犁天骄”、“伊力王朝”;伊犁特克斯双喜酒厂生产的“伊里喜酒”、“伊犁情酒”、“伊犁老陈酒”;肖尔布拉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伊乡特”、“伊方陈”、“伊方特酿”、“伊方老窖”;伊犁伊圣酿酒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醉伊犁”;伊犁风沙王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伊犁六年陈”、“伊犁老酒”;伊犁双喜酒厂生产的“伊犁老陈酒”;伊犁伊河酒业生产的“伊犁英雄”、“伊犁英雄老窖”、“伊池金窖王”等产品。

  伊力特刚推出一个品牌,立刻就有小酒厂闻风而动,仿名称和设计,比如刚推出“伊力老陈酒”,市场上就出现“伊犁老陈酒”;刚推出“黑骏马”,立刻就有酒厂出“红骏马”……如此众多的相似产品,一般消费者如何辨得清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伊犁河谷充满了无序和恶性竞争。

  徐勇辉说,这些白酒企业拿“伊犁”等谐音对“伊力”品牌的跟风,是借伊力特的名气搭便车。

  记者了解到,为有效保护专利,用好商标这一无形资产,伊力特先后在36个类别注册了120余件商标,涉及企业现在、将来所有相关产品和服务,而且还在日本、美国等国家申请注册,保证了“伊力”商标的惟一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徐勇辉认为,上文中经营者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破坏了白酒市场经济秩序,严重侵害了知名企业的合法权益。这些产品侵犯了“伊力”中国驰名商标和伊力特公司“伊”牌、“英雄本色”、“伊力特”、“伊力王”、“金窖”等注册商标专用权。

  小酒厂白酒质量堪忧、偷税漏税严重

  2003年,国家质检总局对市场上热销的白酒进行抽检,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6.0%。质检总局专家提醒消费者,小酒厂产品质量不稳定,国家质检总局抽查的24种产品,不合格品7种。不少小企业生产的中低价位的白酒,是酒精加香精,再加入少量固态法白酒或酒尾简单勾兑而成,口感粗糙、质量堪忧。

  “不少小酒厂既无产品开发,又无创新意识,绝大部分都陷入了包装比秀、盲目跟风、傍品牌之风盛行。”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小酒厂的危害主要表现在:

  第一,质量堪忧。一些小酒厂根本不具备生产加工条件,工艺技术落后,设备设施陈旧,产品质量差更无规范的管理,粗制滥造,以质次价廉的产品冲击白酒市场。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伊犁地区不少小酒厂从四川、东北等地批量购买散酒,精美包装后再返销新疆市场,更有甚者用“食用酒精+蒸馏水”,这样的勾兑成本不过3-6元/公斤,成本惊人地低,这会给消费者的身体带来严重的危害。

  第二,傍名牌。用知名品牌的商标、包装冒充正规厂家的产品。相当一部分小酒厂为了抬高身份,谋求更多的利润,千方百计盗用名牌厂家的商标、包装,或者像上文所说,模仿知名品牌,真的假的混淆在一起,让消费者纷纷上当受骗。

  第三,偷税漏税。由于小酒厂是小规模纳税人,大部分为家庭作坊式经营,甚至是非法经营,建账建制不规范。因此,税务机关对小酒厂的查实征收政策执行效果很不理想。

  第四,受地方保护主义庇护。地方保护主义和不正之风充当了小酒厂生产假冒伪劣、侵权产品的“保护伞”。一些地方政府为了眼前蝇头小利,对小酒厂听之任之,放松管理,任其自由发展,甚至隐瞒、纵容、包庇,使行政执法部门打假阻力重重。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专家分析认为,未来几年内中国白酒市场整体供大于求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而地方保护又使白酒业秩序继续混乱。白酒企业一直是一些地方财政的支柱,在“投资小、见效快”的利益驱动下,部分地区不断新建、扩建白酒项目,造成酒厂数量多但规模小,产品供过于求。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伊犁河谷小酒厂遍地开花的状况极不利于新疆白酒行业的发展,侵权现象屡禁不止,以至于“伊力特”品牌和商标形象受损。在当前白酒产品供大于求,内地名酒、洋白酒大举进入国内及新疆市场之时,鱼目混杂的小酒厂只会加剧新疆白酒市场的恶性竞争,诸如“傍品牌”等弊病不加以扭转,骨干企业持续发展将困难重重。因此,整顿小酒厂迫在眉睫。

  毁品牌容易 塑品牌难

  记者了解到,伊力特的“伊力”商标,是新疆截至2004年仅有的三个中国驰名商标之一。

  2000年被国家工商局列为280件全国范围内重点保护商标,使“伊力”品牌的知名度迅速得以提升;2002年2月8日,“伊力”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正式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成为全国白酒行业第九家、新疆第二家、兵团第一家获此殊荣的企业;2002年9月,伊力特系列产品获“国家绿色饮品”称号,被国家环保总局认定为全国饮品环境质量管理合格单位,获得“绿色饮品”环境标志使用权;2003年,伊力特实业股份公司进入全国白酒行业百强企业,荣登中国白酒企业经济效益十强,这诸多荣誉让伊力特引领新疆白酒走向全国市场。

  作为新疆酿酒业的骄子,伊力特以其独特精湛工艺酿造的纯粮“伊力特”系列酒,以其优秀品质为广大消费者所青睐和喜爱。伊力特的品牌化经营经过艰辛努力,终于从竞争激烈的酒业中脱颖而出,成为中国驰名商标,产品销售遍及全国30余个省市和地区。

  据统计,作为新疆白酒业的老大,伊力特从建厂至今已累计上缴税金9.2亿元。其中,上市后的1999年至2003年,伊力特就上缴税金4.89亿元。照理说,这样一个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每年为国家上缴利税上亿元的知名企业,应该受到必要的保护和关爱,但在不规范的市场运作下,伊力特不得不花大量巨资、专门抽调精兵强将成立打假办去捉“李鬼”,却仍摆脱不了被一些傍名牌企业仿冒,侵权现象屡禁不止,以至于品牌和商标过度透支,形象受损。严重影响了“伊力”中国驰名商标的品牌形象。

  2003年中国白酒总产量330万吨,产品销售总收入545亿元。20家拥有强势品牌的白酒企业占据了全行业93.2%的利润额,白酒行业的竞争更加白热化,在产品高度同质化的酿酒行业中,很多知名企业都面临“生存还是毁灭”的严峻命题。就在五粮液集团、泸州老窖、茅台酒等知名企业忍痛砍掉子品牌,加速实施品牌化经营之时,伊力特却一直被一些小酒厂“傍名牌”、“打擦边球”的做法所牵扯和困扰,并受到越来越严重的挑战,随着近年来伊犁河谷小酒厂遍地开花,伊力特商标受侵呈量大面广之势,直接影响了企业发展。

  2004年8月,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政府终于采取措施:今后凡是不符合生产条件、产品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委托内地加工、异地包装的小酒厂,将一律被关停取缔;凡侵犯“伊力”中国驰名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将受到严厉查处,并决定采取清理整顿小酒厂等措施,在伊犁河谷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酒业市场环境,扶持伊力特公司做大做强。

  这一举措可见伊犁州政府下了一番努力,措施实施初期时,确实也取得一些效果,但记者发现,临近年关,仿冒“伊力”酒品牌的现象还是比比皆是,小酒厂遍地开花的现象依然存在,白酒业的恶性竞争屡屡发生,记者在乌鲁木齐一些酒店、饭店暗访时发现,“伊犁马”、“伊犁八年老窖”、“伊方特酿”、“伊方老窖”、“伊犁老陈酒”等“李鬼”们仍在出售,有些厂家还采取各种方法如“开瓶费”、雇用促销小姐、买断整个酒店、在酒盒内加塞礼品等方式诱导消费,这些酒厂千方百计盗用“伊力”名牌产品的商标、包装,采用傍名牌、打擦边球等方式进行生产、销售。这种现象严重影响了“伊力”品牌形象。记者了解到,2003年,伊力特白酒的销售收入比上年下降12.52%,企业的经营状况不容乐观。剖析原因,小酒厂恶性扰市的因素不容忽视。

  “‘伊力’牌系列酒的生产从早期的酿酒作坊到今天的现代化大型企业,几代军垦人为之付出了心血和汗水,它的发展壮大推动了新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为西部大开发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驰名商标‘伊力’不仅是伊力特人的骄傲,还是新疆的骄傲。‘伊力’受损,不仅会搅乱伊犁酒业,还会令新疆名牌蒙羞。”徐永辉董事长痛心疾首地说。

  毁掉一个品牌很容易,但想重塑一块品牌难上加难,新疆现在只有三个“中国驰名商标”,这来之不易的荣誉,需要新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实施名牌战略的大背景下,加大力度长期坚持从源头制止、消灭侵权行为,广大消费者的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摒弃“地方保护”及相关执法部门的大力支持,从根本上坚决查处、制止违法侵权行为,伊力特企业自身将品牌化经营贯穿于企业内部管理和外部渠道的每一个细节。“伊力”这块中国驰名商标,才可能长久地绽放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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