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吨电煤合同难产 煤电企业秦皇岛继续磨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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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9日 10:53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房煜 北京报道 “现在还没有签合同,白合同和绿合同都没签。不过我们肯定会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不会超过8%的标准线。”1月6日下午5时,神华煤炭集团的秦经理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此时他和他的同事仍留在秦皇岛参加2005煤炭产运需衔接会,他所说的白合同和绿合同分别是指计划外供煤合同和计划内供煤合同。
按照原定的会期,这次会议应在1月5日结束,但由于一些大型煤电企业仍未对供煤合同的条款达成共识,会议不得不延期数天。在天数上已接近去年福州会议的会期。 这次大会统计录入合同的工作由中国煤炭运销协会负责,该协会信息中心咨询部经理张权告诉记者:截止到1月6日上午9时,会内一共签下订货供煤合同4.04亿吨,其中计划内供煤合同2.82亿吨。 “当然,这离发改委的要求还差很多。”张权说。资料显示,2005年列入重点订货口径的电煤需求达5.4亿吨。 记者了解到,山东曾有煤炭企业开出每吨260元到290元的价码,发改委没有予以批准。山东省煤炭工业局的韩呈和告诉记者,一些已签订的山东电煤合同价格在220元左右。根据中国煤炭咨询网提供的数据,在去年12月,山东市场煤的价格就已达到420元到440元。 中信证券电力研究所的分析师王晓辉认为:“不可能指望分歧了很久的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在一年内就实现并轨。”秦皇岛煤炭交易中心经理李学刚也认为,煤电联动想在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找平衡,难度太大了。 在已签署的合同中,一些南方煤矿与电厂签订的电煤合同价格涨幅较小,有的与2004年9月车板价比?车板价是指实际装车价格?,涨幅也就5%,而北方电煤合同价格有些事实上已经突破8%。 耐人寻味的是,例如神华煤炭集团已经明确表示,电煤合同价格涨幅不会高于8%,不过到6日下午为止依然还是没有签单进账。 秦经理解释说,在运输上,走水路和走铁路的运输成本大不一样,水路的成本低于铁路运输,煤炭公司把煤运往南方,可以走铁路,也可以走水路。走水路的话车板价加上运费后还是很有赚头。但是运往内地省份就不一样了,主要是靠铁路运输。这次发改委规定要按车板价签订合同,即运费由电力公司承担。这是一些电力公司看到了不高于8%的承诺仍不敢贸然签单的原因之一。 记者还了解到,已签订的电煤合同中,合同期在3年到5年之间的中长期供货合同唱主角,不过有关方面不愿意透露相关详细情况。 神华煤炭的秦经理表示,神华准备签订的合同也以中长期合同为主。“只要是用煤量在二百万吨以上的电厂,就会和他们签中长期供货合同。” 阜新矿业集团销售公司副经理李军也表示:“像我们这样年供煤1000万吨以上的大企业,当然以中长期供货合同为主。” 另外,协调解决运力问题是参会官员的重头戏。据介绍,这两天,发改委、铁道部在会的官员又牵头作了协调工作,将山西、陕西、内蒙古、郑州等地列为了电煤供应“大户”,一旦供需双方条件谈妥,有官员将出面帮忙协调安排车皮运力。以上大户都是内陆省份或城市。 同样还留在秦皇岛的辽宁阜新矿业集团销售公司副经理李军告诉记者,虽然目前还有一些计划煤的任务没有完成,“但是肯定会在8日以前完成,”他在电话里肯定的说,“要不然就赶不上铁道部的运输计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