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今后强制投保责任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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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 11:51 北京青年报 | |||||||||
张艳丽 本报讯 煤矿、商场、餐厅等高危行业或公众营业场所今后将有望建立强制责任险制度。昨天上午,在2005年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透露,2005年工作重点之一是积极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的责任保险。
业内人士认为,这意味着一直在研讨过程中的公共场所强制责任保险制度的制定研究已经正式提上监管部门的议程。此前,由于几起公共场所特大灾难暴露的公共场所责任险投保空白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据介绍,公众责任险费率相当低,一般为1‰至3‰,高达上千万元的保险金额,被保险人的保费投入仅需几万元。但目前,尽管国内一些涉外酒店、写字楼、大型超市等已经开始有意识地投保,而大部分商场、酒吧、餐厅和小型超市等场所并没有投保公众责任。据悉,中国保监会此前已经与公安部消防局就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就煤炭雇主责任保险,与卫生部就医师、院方职业责任保险等进行了联合调研,在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海南、山西、河北、吉林、安徽等9省市启动了各类责任保险的试点工作。其中,从今年1月起,北京市700多家国有医院的医护人员将开始投保医疗事故责任险,今后出现了医疗事故患者可以直接从保险公司那里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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