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全境推广车用乙醇汽油燃料 专家据法质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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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04:3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宋健 发自北京 “我们县城除了中石化的加油站,都还没有上乙醇汽油!如果政府非要强制我们卖乙醇汽油,肯定会有人选择退出!”1月6日,河南省驻马店市一位拥有4个加油站的个体老板告诉本报记者。此时,距河南在全境推广车用乙醇汽油37天,全面禁售普通汽油已22天。
2004年11月,河南省政府依据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发布的《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方案》和《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在试点之后推出了为全境推广乙醇汽油提供法律保障的省政府第84号令:《河南省车用乙醇汽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规定:河南省自2004年12月1日起全境推广车用乙醇汽油,自12月16日起全面禁售普通汽油,继续销售者予以重罚;中国石化河南石油分公司负责全省车用乙醇汽油的调配与供应,并根据省政府的指定负责车用乙醇汽油配送中心的建设,确保市场供应。 但乙醇汽油的实际销售并不如想象的那么乐观。驻马店市那位个体老板介绍说,许多司机不愿意加乙醇油,他们觉得乙醇汽油动力不足,“没有普通汽油耐烧”。 乙醇汽油批发价偏高,利润空间太小也影响了销售商的积极性。该个体老板说,每吨是4250元左右,算下来每升3.20元,但市价为每升3.31元。而销售普通汽油的毛利在每升0.2元以上。另外,从宣传中得知乙醇汽油挥发比普通汽油快,也给他们的运输和存放带来了担心。 对中石化河南分公司一家垄断乙醇汽油的调配与供应意见最大的还不是社会和个体加油站,而是中石油河南分公司。“由于乙醇汽油进价高,我们销售基本上没有利润,最主要的是,现在经营上受制于中国石化河南分公司。”中石油河南分公司办公室主任刘运喜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中石油的成品油批发价可以比中石化同质产品批发价略低,幅度是每吨30元到50元。现在这一块儿的利润肯定是赚不到了,加上卖乙醇汽油不挣钱,损失是显而易见的。 2004年年初,曾有媒体报道河南将对推广使用乙醇汽油立法,记者向河南省政府法制局求证时得知,因条例涉及问题比较多,只好先以政府规章的形式出现,这就是2004年11月11日出台的《河南省车用乙醇汽油管理办法》。 河南这份省政府令出台后引起了相当的争议。著名燃料专家张安民曾专门撰文提出质疑:石油行业并非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入的产业,相反是国家大力提倡、支持和鼓励扶持的产业。《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利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变相限定单位和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本地生产的产品,或者只能接受指定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提供的服务。”河南省政府的这个《办法》显然与此相悖。而且,《办法》以行政手段限制普通汽油进入市场,属于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许可(营业执照),违犯了《行政许可法》。 河南省政府法制局经济法规处一位没有透露姓名的男士告诉记者,国家八部委的方案只是一种政策导向,具体实施办法都是各省自己弄的。国家提倡使用乙醇汽油,但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他认为记者转达的观点只可在法律上进行探讨、研究,否则“乙醇汽油将没法推广,特别是像现在这样全境推广。”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白智立对此评价说:“我国的很多改革往往是国务院的职能部门提出一个框架,可操作性较低,交由地方试验。这种先实验再规范再推广的改革模式存在很多弊端,特别是一些地方为了政绩,往往将上边的方针进一步引申,最终受影响的还是政策相对人,具体到本案就是油品消费者。从制度设计层面来讲,中央的部门应对改革方案统筹安排,全盘考虑,出台可操作性比较强的法规政策,而不是将法规设计的任务交与地方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