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6大配套文件保食品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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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4日 08:2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为确保《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见成效,省政府还印发了《四川省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试行)》等6项配套制度,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和省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综合信息
《四川省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试行)》要求,各地要建立本地区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指定专人负责搜集、分析和处理信息。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由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发布。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的发布应当遵循科学的原则,保证准确、及时、客观公正。信息发布人对发布的信息承担责任。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紧急突发事件,各相关单位在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的同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报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范围、死亡及患病人数、可能原因和采取的措施等。 开设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 《四川省食品安全新闻和社会监督制度(试行)》提出,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发布全省食品安全质量信息;对重点查处的制假售假典型案例有计划、有步骤地曝光。新闻媒体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可及早介入,但不得恶性炒作或作虚假报道。为强化社会监督,特设立四川省食品安全群众投诉、举报电话:028-86918821、86918853。 8部门发布预警信息 《四川省食品安全预警工作制度(试行)》规定,由省农业厅、省质监局、省工商局、省卫生厅、省食品药监局、省粮食局、省畜牧食品局、省水产局根据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食品安全检验、监测、监督情况实施食品安全预警。预警内容包括预警的原因、依据、内容、范围、期限及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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