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明起降低大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 03:58 每日经济新闻 | ||||||||
目的是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现象,有利于提升大型物流企业市场竞争力 朱宁 蒋巍 NBD上海报道 记者昨日从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获悉,上海将自2005年1月1日开始,降低10吨以上
据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此次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车型主要有两类。 第四类货车(载重15吨以及15吨以下,10吨以上)收费标准由1.644元/车公里降低到1.315元/车公里;装载20英尺集装箱车的收费标准(1.02元/车公里)维持不变。 第五类车(载重15吨以上)收费标准从1.644元/车公里降低到1.428元/车公里,装载40英尺集装箱车辆在A30环线内收费标准从1.644元/车公里降低到1.428元/车公里,A30环线以外收费标准维持1.02元/车公里不变。 也就是说,以货车每行使100公里计算,节省的成本将分别达到329元和216元,这对于拥有大型车辆的运输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上海一家物流公司的经理认为,降低收费标准对长途大型货运企业来说能够大幅降低费用,有益于提升大型物流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他介绍,高速公路通行费是按照车辆载重来计算,一些车辆生产企业和运输企业为了降低费用,往往把车辆的实际载重吨位压低,比如说把可以运10吨货物的车辆载重吨位改成5吨,以此压低运输成本,进而造成了运输行业之间的恶性竞争。一些个体业主和小规模运输公司往往通过这种方式来挤压大企业的市场份额。 但一些以10吨以下货运车辆为主的运输公司对此次收费标准调整表示了不满。一家以上海市内运输为主的小型运输公司经理表示,他们在购买车辆时并没有预见到收费标准会调整。 车辆超载了引发车祸,破坏公路,也使得高速公路很难真正实现“高速”,为了治理超载,早在今年12月2日,交通部就与国家发改委在北京宣布,年内会联合下发《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意见》,降低部分类型货车通行费,降幅在20%至30%之间。 交通部公路司司长张剑飞曾在《意见》出台后公开表示,降低通行费主要是想通过市场杠杆的作用,引导运营公司购买10吨以上的货车,从根本上解决超载现象。 由于超载,很多使用年限在10年左右的车辆,往往2、3年就报废,并带来对公路设施的破坏。据统计,70%的道路安全事故,50%的群死群伤性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都与超限超载有直接关系,全国公路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而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