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总局酝酿制订排污权交易条例 长三角先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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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9日 06:48 每日经济新闻 | |||||||||
长三角区域排污权交易正在筹划之中 肖经栋 NBD北京报道 昨天上午,美国环保协会中国项目负责人张建宇博士透露说,协会正在配合国家环保总局,对5年来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国家环保总局归纳总结后,尝试推出排污权
据了解,目前排污权交易有水和大气,但主要集中在二氧化硫。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推出后,国内一些企业在缺少二氧化硫排放指标的情况下,可向有富余指标的企业进行购买。这样一来,可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在1999年,美国环保协会开始在南通和本溪两地进行试点。2002年年底,南通达成了国内首笔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 张建宇说,从2001年开始,上海、江苏、山东等7个省市也进行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到目前为止,试点7省市中的部分地区已经基本完成了对污染指标分配、相关法规制定等基础性工作,江苏还开始尝试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排污权交易的试点。 据了解,2001年通过的国家“十五”计划纲要中,明确提出2005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0年基础上减少10%、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20%的总量控制目标。 在长三角地区,由于火电厂多,二氧化硫控制排放压力比较大,也直接导致该地区的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工作发展比较快。 张建宇分析认为,实施排污权交易,用经济手段很好地解决了经济发展和有限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之间的矛盾。但目前国家的相关法律并没有涉及到排污权交易,需要政策制订部门加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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