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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从未允许使用鲜字 禁鲜奶争议背后大有文章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 01:46 信息时报

  有新说法指出我国法律从来就不允许在乳制品中使用“鲜”字

  时报记者 吴伟玮

  禁鲜争议何时休呢?自从八地奶协高调联名“炮轰”禁鲜令以来,巴氏奶集团与常温奶集团对“鲜奶”的争论就没有停止过。日前,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理事长宋昆冈更在一个
会议上公开表示:“我们国家的法律从来就没有允许在乳制品名称中用‘鲜’字!”此话一出,禁鲜的争议更加增添了谈资。

  “鲜”字从来就没让用过?

  “不是从禁鲜令开始才不让巴氏奶用鲜字的,国家的法律从来就没允许巴氏奶用鲜字作名称”。宋理事长在会上明确指出了这一点。

  在专家的指导下,记者查阅了有关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最早关于食品标签的标准是1987年发布的《食品标签通则》,1994年第一次修改,其中明确规定:“食品名称必须采用标明食品真实属性的名称,当产品标准已经规定一个或几个名称时,至少使用其中一个”。而乳制品行业标准中规定的产品名称就是消毒牛奶或消毒牛乳,法律规定了这样的名称,液体乳取名字就应该叫消毒牛奶或消毒牛乳,而不是鲜牛奶。

  记者还发现,虽然2004年发布的《食品标签通则》稍有放宽,但仍然规定:产品标识必须在醒目位置清晰地标识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有名称,当国家产品标准已经规定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当至少使用其中一个,或等效名称。所谓等效名称,比如杀菌乳可为杀菌奶,全脂奶粉可为全脂牛乳,等等。

  据蒙牛负责宣传的李彤对乳业发展历史的回顾,把巴氏奶等同于“鲜奶”始于1997年,1997年后,北方基地型乳业飞速发展,使易于储藏的超高温灭菌牛奶迅速占领了大中城市市场,液体奶市场的格局也随之反转。从90年代末期巴氏奶占绝对优势,演变到2003年,超高温灭菌乳已经占领市场60%的份额。传统的巴氏杀菌乳为了保住自己的市场,寻求与超高温灭菌乳的差异,在一些地方逐步把名称变为“鲜奶”、“纯鲜奶”。因而,巴氏奶的“鲜奶”、“纯鲜奶”名称纯粹是市场竞争的产物,但是根据上述的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从未允许巴氏杀菌乳使用“鲜牛乳”、“纯鲜牛乳”的名称,它的标准名称是“巴氏杀菌乳”。

  奶协仍力挺鲜奶

  奶协是坚定的拥“鲜”派,这一点不难看出,从八地奶协高调联名炮轰“禁鲜令开始”,它已经是力挺“鲜奶。”

  日前,有广州媒体转载了一篇题为《喝奶莫被“鲜”所惑》,广州奶协的理事长王丁棉对此大有意见,王丁棉在接受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文中提到有人利用还原奶来冒充新鲜奶,难道这也可以成为禁鲜的理由和依据吗?同时他还表示,现在有些媒体工作者不甚专业,他们完全否定了巴氏奶,即鲜奶的最大的营养价值,其目的无非是把鲜奶和常温奶的营养价值和品质等同起来。

  王丁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说,从长远来看,巴氏鲜奶必将成为乳制品消费的主流。在欧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市场上,鲜奶就占有绝对的优势。可目前整个中国市场上,巴氏鲜奶与常温奶的市场份额之比为3∶7。不过,他也承认,我国冷链系统还很不完善,普及鲜奶的条件还没有成熟。特别在广大农村市场,更面临运输路途远、仓储时间长的困难,短时间内难以解决冷链问题。因此,向全国普及乳制品消费,在短时间内常温奶还是不能缺少。

  新闻回放 “禁鲜令”激起千层浪

  近期,围绕着国家质监总局颁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也就是被人们习惯地称为“禁鲜令”的新规定,引起业内外的广泛争论。昨天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给所有的会员单位发出了一封名为“认真执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范乳制品标签标示内容”的公开信。

  信中指出,强制性国家标准从未允许巴氏杀菌乳使用“鲜牛乳”、“纯鲜牛乳”的名称,它的标准名称是“巴氏杀菌乳”,包括巴氏杀菌乳在内,所有经过加工的牛奶产品不能用“鲜”字作为自己的产品名称,是国家所有相关法规和标准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一贯和共同的精神,被称为“禁鲜令”的新《通则》不过是进一步重申了这一精神。

  在这封信中,乳制品工业协会引用了自1987年以来国家食品、卫生、农业方面的各种相关法规和规定,指出:从1985年颁布的第一个关于牛奶的国家标准GB5408-85《消毒牛乳》开始,巴氏奶的名称先后为“消毒牛乳”和“巴氏灭菌乳”,从来没有被允许称为“鲜牛乳”。

  乳协在信中强调:不标注“鲜”字,并不会影响“巴氏杀菌乳”的销售。反而,乱标“鲜”字,易使消费者感到迷惑,造成市场的混乱,影响销售,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因而,使用标准名称是对广大消费者知情权的维护。

  记者观察:鲜奶争议背后大有文章

  巨大的市场产生巨额的利益,而利益衍生出种种的关系。甚至导致中国两大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与中国奶业协会)互不相让,甚至爆发争论。而其实背后有两大巨头的身影。利乐与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和常温奶生产企业频频接触;而国际奶业则跟中国奶业协会和鲜奶企业联系频繁。在这次鲜奶与常温奶的大战中,两大包装巨头暗中较劲。

  2003年6月28日,中国奶业协会在北京举办“鲜奶标识与奶业健康发展研讨会”,与各大乳品企业就“鲜奶标识”达成共识,预计年底出台《鲜奶标识管理规定》。就在大家以为鲜奶标识即将出台之际,中国奶业协会随后却无奈宣布《鲜奶标识管理规定》年底出台无望。

  当时,就有业内人士指出:来自于国际包装巨头方面的阻力太大!毋庸讳言,这个包装巨头就是利乐公司。对此,羽翼渐丰的国际奶业岂甘就此罢休!《鲜奶标识管理规定》遭遇搁置后,国际奶业活动频繁,甚至不惜走上前台。目的只有一个:推动“鲜奶标识”再次起航。但是这个计划今年也不能顺利地成为现实,而且随着禁鲜令的出台,巴氏奶集团似乎已处于下风。

  时报记者 吴伟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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