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出台通告 占机霸机行为属违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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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 09:04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民航总局日前出台《关于维护民用航空秩序保障航班正常运行的通告》(简称《通告》),将乘客占机、霸机行为定性为“违法行为”,引发了业内极大的关注,然而在最近几起航班延误事件中,占机霸机的乘客不仅没有被处罚,反而还获得航空公司的补偿。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的一位专家认为,民航总局“对于造成航班延误的航空公司尚束手无策,在民航日益市场化的今天,针对乘客的《通告》能否顺利实施还需拭目以待。”
专题撰文本报记者王飞 困境一:占机、霸机处罚无实施细则 虽然《通告》出台后,对乘客占机、霸机行为作出“违法行为”的定性,但并没有相应的实施细则,民航总局有关官员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实施依据是公安部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该官员还举例说,占机、霸机行为直接影响到民航飞机的正常运营,现在每分钟都有4个航段在飞行,如果一个航段发生延误,其它3个航段都要发生延误,而且还容易引发民航飞行安全隐患。所以对于这样行为应该予以处罚。” 一法律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拒绝下机”相关法律条文没有有关的处罚细则,这是造成实施难的最主要原因。 困境二:法要“责”众先要“服”众 根据《通告》,航班延误时旅客应当以合法手段,通过正常渠道维护权益。业内人士认为,所谓的“合法手段、正常渠道”就是民航总局此前出台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的航班延误应给予乘客补偿。 然而,截至目前,除了深圳航空公司出台了补偿细则,其它各航空公司均未出台相应的补偿细则。 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一专家分析认为,民航总局对于造成航班延误的航空公司都束手无策,在民航日益市场化的今天,单方面惩罚乘客的《通告》能否顺利实施还需拭目以待。 市民心声:实施难是因为单方处罚 对于“占机、霸机”现象,记者在此前采访航空公司有关人士时,他们都将此归结为“乘客太不理性”。但从市民方面听到的却是不一样的声音。 一位陈先生向本报记者讲述了他所遭遇的一起占机事件。陈先生乘坐的飞机中途备降,但等待了快7个小时后仍没有得到任何道歉和说明。结果当飞机到达目的地时,近一半的乘客不愿下来,要求航空公司给予补偿。陈先生告诉记者,乘客并不在意航班延误本身,也不在意几百元的补偿,最让乘客气愤不过的其实是航空公司“置之不理”的服务态度。 天河区的赵先生也表示,在航空公司服务到位的情况下,乘客仍然占机霸机应该受到处罚。但任何乘客都想准时到达,并非故意占机,有关部门将全部责任放在乘客身上显然是不合理的。” 民航总局回应 《通告》不为“惩罚”乘客 民航总局该官员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告》的颁布以《民航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法规为依据,并由公安部门作出相应的处罚。 她还进一步指出,该《通告》并不是为了“惩罚”乘客。她解释说,航班延误纠纷有两个主体,航空公司和乘客,对于航空公司,民航总局已经出台了《延误补偿指导意见》以及取消航线经营权等处罚措施;此次《通告》内容主要针对乘客冲击安检、占机霸机等违法行为,是为了保障大多数乘客的利益以及民航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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