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外移城区收费站引发六大变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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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 09:39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城区四座大桥收费站将撤站外移,明年元旦起次费改由城区周边17个收费站代收 次票收费只分小车和大车两类,小车每车次10元,大车每车次20元 摩托车和手扶拖拉机免征通行费
本报讯 昨日,市建委路桥处就城区四座大桥收费站撤站外移工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从2005年1月1日起,外移长沙市城区湘江一桥、湘江二桥、浏阳河大桥、猴子石大桥4座大桥收费站,城区通行费次费改由城区周边已有的17个收费站代收。 外移城区收费站一举两得 据悉,我市的通行费征收始于1991年湘江北大桥(现湘江二桥)的建成通车,而随着浏阳河大桥、猴子石大桥的建成以及二环线等其他贷款路段的逐渐拉通,收费范围已不再局限于桥梁,而是整个路网。这些路桥大多是政府贷款建设的。到目前为止,市城区路桥建设的贷款额已达80亿元,今年年底将达90亿元。其中仅二环线投资规模就有60亿元,按15年等额还本的方式测算,利息将高达20.7亿元。如此巨大的贷款本金及利息主要靠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收入偿还。 另一方面,老百姓对于拆除城区收费站的呼声越来越高。他们认为,城区通行费已实行年票制,收费站对城区车辆的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既要确保收费还贷,又要考虑便民利民,外移城区收费站因此成了解决问题的最佳选择。 外移收费站带来六大变化 据介绍,此次外移收费站将带来六大变化: 费种名称的变化 过去的路桥通行费更名为“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费”。名称的变化是因为收费的范围发生了变化,过去通行费主要是对城区四座桥梁、二环线及其联络线进行收费,而现在则扩大到了整个路网。 收费性质的变化 过去的收费性质为经营性收费,此次更改为“还贷收费”,即行政事业性收费,同时,通行费征收使用的票据由以前税务票据统一改用财政印制票据,收入上缴财政专户,主要用于路桥建设的贷款偿还。 次费征收方式的变化 年票的征收方式不变,但次票的征收方式发生了根本转变。过去通行次费由城区四座收费站直收,今后改由城区周边原有17个公路部门的收费站代收。 年票范围的变化 除长沙市城区车辆继续采用年票制外,四县(市)车辆也统一纳入了年票征收的范围,四县(市)行政事业单位牌照车辆及四县(市)的所有小轿车均按市区年票标准的100%征收;四县(市)其他车辆按市区年票标准的50%征收。 次费标准的变化 原次票标准客车按座位、货车按吨位分6类,操作较为复杂,为减小代收工作的难度,今后次票收费只分小车和大车两类,小车每车次10元,大车每车次20元。 免征范围的变化 过去除国家规定免征通行费的特种车辆外,其他车辆都要缴纳通行费。这次改革从降低农民负担出发,摩托车和手扶拖拉机也被纳入免征范围。 据市建委副主任杨兴龙介绍,2004年12月31日24时停止湘江一桥、湘江二桥、猴子石大桥和浏阳河大桥收费站的收费,拆除收费设施,并于2005年1月1日零时起在省政府批准的17个次票代收站点征收长沙市贷款建设的城市路桥车辆通行次费。长沙市本籍车辆(含四县市的车辆)及长期在长沙市城区内行驶的外籍车辆仍应在市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处的年票征收点购买通行费年票。(李姝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