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开发 四川叫停跑马圈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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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3日 06:31 天府早报 | |||||||||
针对电力建设盲目建设、抢占资源、争夺项目等倾向性问题,四川省政府近期出台实施了电源开发权管理制度,对电源资源开发实行行政许可和有偿取得制度,力戒“跑马圈地”,保证电力建设科学有序进行。 四川是全国水电资源大省,可开发量居全国第一,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3条大河资源量大且相当集中。据四川省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电力供需矛盾出现后,各地政府和社会
四川省明确由省级人民政府对电源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电源开发权作为电力市场的准入条件,实行行政许可管理,未取得电源开发权,不得擅自委托设计单位开发前期工作,设计单位亦不得擅自接受勘测设计委托,否则提交的勘测设计成果不予审查(或转报)。未按规定取得电源开发权擅自开工建设的,发展计划部门不安排新开工计划和投产计划,电网经营企业不安排接入系统,省经贸委不安排电力上网销售,物价部门不安排电价测算和审批(或转报审批)。 四川省对电源开发权实行有偿取得制度。电源开发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包括电源开发权使用费以及由政府出资进行勘测设计形成的勘测设计权价款。电源开发权有偿取得的收入属国家所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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