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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27家中小企担保机构免征3年营业税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 11:41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讯 记者黄宙辉 通讯员庄淑莹报道:记者从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获悉,经国家发改委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广东省广州市启邦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27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其按规定标准所取得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据了解,免征营业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基本条件是企业注册资金要超过1000
万元。国家之所以给予这些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待遇,主要是利用财税政策鼓励这些担保机构向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业务,进而达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目的。纳入免征营业税范围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经政府授权部门同意,登记注册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且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

  同时,这些机构要按照要求向所在地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担保业务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免征营业税的期限为3年,而此前已经享受减免政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不纳入本次减免范围。

  目前,广东省已有担保机构75家,全省共有34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获国家免税政策扶持。

  据了解,去年广东省根据有关文件对部分信用担保机构进行了营业税减免的试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这种减免政策将进行推广。有关部门表示,将对享受营业税减免政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对于违反规定、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担保机构,一经发现将如实上报,取消其继续享受免税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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