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业前车之鉴 律师事务所合并潮开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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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8日 12:50 经济观察报 | |||||||||
本报记者 贺可 北京报道 在中国的会计师事务所被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包围的时候,同为中介机构的律师事务所正在面临同样的挑战。截止到今年10月,获准在我国境内执业的外国和香港地区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已经达到176家。
今年5月,擅长做国际业务和证券业务的金诚律师事务所和专门做金融业务的同达律师事务所合并,名称变更为金诚同达。12月6日,金诚同达合并了办公地点,正式开始统一对外营业。“金诚国际证券业务做得好,同达金融业务做得好,现在是强强联合,”金诚同达的高级合伙人刘红宇说,“两家事务所的合并不是一个停顿,而是一个开始。” 近两年,随着众多律师事务所的快速发展,如何做大做强已经成为他们必须考虑的问题。“如何做专业大所,如何让国外的客户信服和认可我们,是必须要直面的问题。如果仅是一个专业小所,是不被信服的。”刘红宇说。 目前,由于政策限制,这些在中国设立代表处的国外律师事务所还不能从事中国法律业务。虽然现阶段对国内律师事务所造成的冲击还不是很大,但却不得不引起重视。 从总体来看,目前在中国的国外律师事务所的服务范围还是相当广泛的,其中包括各种投资项目、外国诉讼仲裁、设立代表机构、货物贸易、技术转让、房地产、知识产权、股票债券、金融保险等。 更为关键的是,一般情况下,外国公司进入中国从事业务,都会带来自己的中介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目前,按照规定,外资会计师事务所要对A股上市公司补充审计,而中国企业海外上市、国际债务重组业务也多数被国外的律师事务所所垄断。虽然其中也会有国内律师事务所的身影,但他们依然是弱势群体。 “我们的情况也许还没有会计师行业那么紧迫,但我们也已经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刘红宇告诉记者,“我们认为,首先做大自己的规模最重要,其次要争取更多的和国外所的合作业务。” 事实上,国内律师事务所和国外律师事务所相互合作的空间非常大。国外律师事务所在对中国法律了解方面不如中国律师,在与地方政府以及中国企业的关系方面也比中国事务所逊色,但它们的长处在于在跨国融资活动、公司兼并收购、国际贸易方面有操作经验和机构支持。 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说:“谁抢谁的业务都不容易,因为在不同的国家之间,法律制度是不一样的,只有本地的律师最熟悉情况。”而刘红宇认为,国外律师事务所进入中国首先抢占的是大量与境外资本相关的高端市场的非诉讼业务。其次是凭借其国际化优势和专业服务经验,与中国律师事务所争夺客户资源当中的中外国际化大型企业集团客户部分,“这是中国法律服务中含金量最高的公司客户群”,她说。 目前,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在高端市场,20%的国内律师事务所垄断着80%的业务。“这20%的律师事务所其实也是现在直接和国外律师事务所发生业务冲突,但又相互合作的。”多年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的方燕律师说。 “国内的律师事务所在与国外的合作中还是有人才和管理的劣势,”刘红宇说,“他们依据品牌优势,能够获得很多跨国企业的客户,使聘用律师能够有机会接触到不少国际性的商事交易和案件,迅速提高业务水平。”她说,“我们的业务在今年已经有了6000多万,比前一年有了很大的进步。应该说,业务是一个迅速膨胀的过程。现在也还在争取涉外所的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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