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所有学生均能享受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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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19:56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上海12月14日电(王辛 记者龚瑜)上海市教委今天会同有关部门通过招标、议标等形式,确定了63所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此举意味着上海在全国率先落实了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全部解决了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民办高校在内的学生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使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的覆盖面达到100%。 上海市由财政补贴的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总金额约1500万元/年~3000万元
2004年是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颁布和实施的第一年,新政策改变了以往财政贴息方式并延长了还贷年限,还改革了对经办银行的确定办法,要求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都建立和完善贷款偿还的风险防范与补偿机制。 为此,上海市教委制定了贴息操作程序和风险补偿金的管理办法,向全市9家国有银行发出了标书。经过开标及一系列的竞争性谈判,全市63所地方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地处上海的两所部队院校),全部确定了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计划贷款总人数为4.5万人,贷款总金额为2.7亿元。上海地方院校风险补偿金比例统一为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