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2月14日电(记者李美娟)江西省赣州市今年为32.7万农村贫困群众及重点优抚对象实施减免农业税政策,减免金额超过900万元。
今年初,赣州市政府下发了《赣州市农村贫困群众及重点优抚对象农业税减免实施办法》,办法要求自2004年起对该市农村贫困群众及重点优抚对象的农业税及附
加予以全部减免,由此在乡镇财政产生的减收缺口,由市、县(区) 财政通过转移支付解决,其中市财政承担40%,县(区)财政承担60%。
赣州是江西省贫困人口最多的设区市,这一减免政策的实施,使该市32万余名农村贫困群众及重点优抚对象得到了实惠,其中贫困群众10.7万户共28.3万人,重点优抚对象4.4万人,总计减免农业税金额915.21万元,人均减免约28元。(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