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总局:电站建设脱轨危及环境极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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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 18:0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12月9日电(记者刘世昕)国家环保总局透露,最近国务院已经批转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意见的紧急通知》,为落实这个通知,各地环保部门将对违规建电站的项目进行清理。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今天说,过去11个月该部门至少收到200个电站项目的申请书,其中,9、10、11三个月分别受理50个、43个和46个,这样的建设速度已经形成高峰,脱
在地域上,除北京、海南、西藏3地外,其余28个省均有分布,电站建设呈遍地开花之势。 国家环保总局认为,如果这200个项目全部上马,预计将增加耗煤量4亿吨/年以上。如不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将新增二氧化硫和烟尘排放量500万吨/年和5326万吨/年以上,部分省区将很难完成国家二氧化硫“十五”总量控制目标,必然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燃煤电厂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压力。 潘岳说,去年以来,在全国电力需求猛增的情况下,一些地区和企业不顾国家多次重申电力建设必须有序发展的要求,违法违规开工建设了大量电站项目,致使电站在建规模远远超出电力规划确定的目标,也超出了资源和环境的承受能力,极易再次形成高能耗工业无序发展的恶性循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 对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或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的在建电站项目,必须立即停止建设并按要求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环保部门未予审批的项目,不得继续建设;对已经投入运行的违法违规电站建设项目,必须严肃处理,对不具备环保条件的项目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停止运行。 环保总局称,对未按国家有关要求认真处理违法违规电站项目和未及时补办违法违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项目单位及其上级集团公司,其申报的电站项目环评审批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此外,国家环保总局还将于近期开始对钢铁、水泥、电解铝等能耗、物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的行业逐项清理和整顿,尤其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没有经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就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要依法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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