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告审查标准将出台 主要针对创意形象格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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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 07:32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消息 广电总局近日开始着手制订电视广告的审查标准,以杜绝有不良内容、不良含义的广告出现在电视屏幕上。 广电总局社会管理司副司长任谦对记者说,广电总局制订的审查标准不同于其他部门对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审查,而是针对广告的创意、形象、格调以及对不同年龄层的观众可能产生的心理感受,提出一些具体明确的要求。
任谦说,标准将可以主动避免“恐惧斗室”事件的再次发生。 《京华时报》(2004年12月10日第A0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