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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之争再起波澜 内蒙古小肥羊回应质疑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 15:09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马小森) 今年11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认定内蒙古小肥羊餐饮公司的“小肥羊”为驰名商标。近日,陕西河北江苏的4家“小肥羊”连锁企业联合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收回“小肥羊”驰名商标的认定,并举报内蒙古小肥羊公司申报材料不实。这使本要风平浪静的“小肥羊”商标之争再起波澜。昨天,获得驰名商标的内蒙古小肥羊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对其他“小肥羊”的质疑作出了回应。

  陕西等4家“小肥羊”不服内蒙古“小肥羊”获得驰名商标的争议点在于“小肥羊”属于餐饮服务行业的通用名称,系对一两岁小羊的习惯叫法,其用在涮羊肉的餐饮服务行业只是体现了该服务的内容和特点,不具有显著区别性特征,不应该由一家独享等。

  而内蒙古“小肥羊”则认为,小肥羊酒店成立之前,市场上根本就无“小肥羊”一词,是内蒙古“小肥羊”将“小肥羊”一词创造性地使用在餐饮服务这一领域的,并首先独创不蘸小料涮羊肉的餐饮服务,是该公司对传统火锅涮羊肉进行了重大改革。

  内蒙古“小肥羊”进一步指出,本次向其“发难”的这些“小肥羊”中,有不少就是以前内蒙古“小肥羊”的加盟商。加盟期间,借“小肥羊”的良好口碑与品牌优势而取得了极好的经济效益。在合同关系终止后,“小肥羊”品牌并未撤销。所以,这次侵害“小肥羊”商誉事件极有可能是商业利益的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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