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眼镜店无许可证将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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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9日 14:15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 (记者李婧)从11月25日起,广东省开始眼镜生产定配许可证的申请,明年三月底起无证者将被查处,不得经营。记者昨日走访广州主要眼镜市场发现,不少眼镜店虽然知道要有许可证,但申请者不多,尚无眼镜店获证,目前主要是大眼镜店进行了申请。 记者昨日走访越秀区人民中路多家眼镜店,大部分表示目前正在申请办理许可证当中,有一部分眼镜配装店对于“生产眼镜要办许可证”则是一知半解,而在广州眼镜城内,有
省质监局质管处处长汤武表示,广东省的眼镜行业主要依靠来料加工及代理国外品牌,产品质量参差不齐。以广州市为例,2003年第四季度,广州市质监局对定配眼镜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仅为83.2%,低于国家质检总局“90%以上”的要求。 据悉,国家去年把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从镜片扩大到眼镜架、老视镜、太阳镜、验配眼镜等产品(隐形眼镜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围)。一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七项基本条件。比如,眼镜验配企业须具备电脑验光仪等10多种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同时还必须有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以及计量、检测人员。眼镜验配企业必须至少有一名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眼镜验光员或连续从事验光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验光人员和一名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眼镜定配工或连续从事配镜工作四年以上(含四年)的配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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