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银行股改上市应当有五个不回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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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3日 09:53 华夏时报 | |||||||||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谢平:现在看来,在国有商业银行的股改过程中,“不应该回避党委会的作用”、“不应该回避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的作用”、“不应该回避非股东董事的作用”、“不回避薪酬”、“不回避银行各项指标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至于薪酬问题,国有银行的董事长、行长、各委员会的主席等的工资应当市场化,职务消费、补贴应当货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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