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解决民营及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又有新举措。据悉,新出台的《深圳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民营担保机构为民营及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占到专项资金总额的87.5%。
据了解,专项资金总规模5亿元。为了使专项资金发挥更大作用,避免撒胡椒面,专项资金将集中力量解决民营及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融资难问题。其使用重点向民营担保机构的
贷款担保风险补偿倾斜,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民营担保机构为民营及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的风险补偿,占专项资金总额的87.5%;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支出,占资金总额的10%,民营及中小企业服务的管理支出占2.5%。(来源:金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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