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明年新增9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市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2日 10:00 东方新报 | |||||||||
新报讯(记者沈颢 实习生 蒋丽云)昨日上午,省政府召开全省新型农村和医疗工作会议,宣布澧县等9个县市为2005年湖南合作医疗新增试点。 新增的9个试点分别是澧县、芷江、桑植、新田、湘潭、桃江、隆回县和耒阳、醴陵市。目前,新增试点县市的试点准备工作正在进行,试点县市按照政府规定的筹资标准,共筹集参合农民个人缴费资金2885.2万元,将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启动。
据悉,参合农民每年每人缴费标准为:贫困县市的不低于10元,非贫困县市的不低于20元(其中不设立家庭门诊帐户的不低于10元),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适当提高。省政府近期决定,对贫困县市、少数民族自治县市和湘西地区所辖县市,将地方三级财政每人每年10元的补助资金,由原来省、市、县按4∶3∶3的分担比例,调整为按5∶3∶2的比例分担。 据了解,湖南对合作医疗基金的监管方式为: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必须严格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各县市一律由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合作医疗基金专用帐户,所有合作医疗资金必须及时、全部进入代理银行基金专户储存、管理;做到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银行管钱不管账;严禁以任何理由挤占、截留、挪用合作医疗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