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管部门考虑建立违规药企黑名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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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30日 12:00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本报讯 (记者周思详)继出台《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将再次在药品质量管理方面采取措施———即针对一些药企不法违规产品上市危及百姓生命安全,国家药品监管部门正在考虑建立违规药企黑名单,届时向全社会公布。 据了解,我国目前已经实施了“新药研发早期介入计划”。鉴于目前国内新药研发主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SFDA可能在注册这一关上实施职能,进入黑名单的企业或药品品种有可能不能注册。而这也是要在实行《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实现药监部门的提早介入管理职能,加大药品市场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 该《暂行规定》会让企业真正感受到守信是企业最大的财富与效益,失信意味着失去市场和重建市场的巨大代价,在生产、经营、研发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对大众用药起到预警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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