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影视业外资可开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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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 10:26 南方日报 | |||||||||
要通过合资合作形式,中方持股不得少于51%,法定代表人要由中方委派 北京消息 广电总局和商务部近日联合发布《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规定》。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朱虹对记者说,这两项规定开创了两个“第一”。
朱虹说,与过去的相关政策相比,两个规定第一次提出社会资本可以成立电影制片公司和电影技术公司,第一次提出外资可以通过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电影技术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公司。 《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明确允许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成立电影制片公司和电影技术公司,允许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与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设立电影制片、电影技术公司。外资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得超过49%。 《中外合资、合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企业管理规定》明确,境外专业广播电视企业与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和境内其他投资者可以在中国境内合资、合作设立专门从事或兼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业务的企业。合营企业中的中方一家机构应在合资企业中拥有不低于51%的股份。法定代表人需由中方委派。 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满3年,很多领域即将开始更大程度的放开,中国广播影视产业采取了加快开放的主动战略。 10月中旬,美国著名电影娱乐公司——时代华纳已与中国最大的国有电影公司——中影集团以及民营的横店集团正式签约,组建中外合资电影娱乐公司。公司的主要业务是投资、制作、发行和推广中文电影及电视电影。11月25日,索尼公司也与中影集团组建了华索影视数字制作公司。另一家与加拿大联合成立的动画电影制作公司,也已获得批准。 尽管新规定对合资影视企业的制作内容还有一定限制,如不能制作新闻类节目等,但业内人士仍认为,“这向前迈进了一大步,两年前这些行业是民营企业都不能涉足的。” 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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