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总局要求限制飞机数量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7日 10:42 新京报 | |||||||||
除已订购和“湿租”的之外,今明两年航空公司原则上不被允许增加飞机 本报讯(记者曹阳) 据一份民航总局下发的文件显示,今明两年,国内航空公司原则上将不能再“额外”增加飞机。如向民航总局申请置换、购置飞机时,要附带地区管理局出具的运力增长和飞
上述规定是民航总局本月下发的《民航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航空安全工作的决定》的部分内容,下发时间是在“11.21”空难前的一次电视电话会议之后。此前媒体透露的首都机场不再增加100座以下飞机起降、并限制日起降不超过1000架次、京沪穗机场及主要干线间鼓励大型飞机,以及继续禁止“红眼航班”等内容也包括在这份文件之中。文件中对不再增加飞机的解释是“根据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宏观调控,合理控制运力增长”。 有航空业内专家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安全是民航业的重要保障,但其根本在于管理,不能因为目前维修、飞行人员的不足,而简单压缩运力的增长。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空客、波音、中航一集团以及中航二集团下属的哈尔滨安博威飞机工业公司纷纷看好国内的干线、支线航空市场,而一旦民航总局的上述规定得以实施,飞机制造商便成为最直接的受害者。此外,国内新近组建的若干家民营航空公司目前也处于飞机引进阶段,受限令的影响,很有可能因为飞机无法到位而不能如期开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