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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投诉欧洲游可获返还团费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6日 10:28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迪)从11月15日到明年5月30日,北京游客如果对欧洲游不满意而向旅游局投诉,其中5名将可能得到“欧洲游投诉奖”。这是北京旅游部门首次对游客投诉采取奖励的方式。

  据了解,此番“欧洲游举报奖”限定5个名额,旅游局负责处理投诉的质监所将根据出境社是否降低服务接待标准,是否严格按照出境游合同安排行程和对消费者利益损害程度等
原则,综合游客在11月15日到明年5月30日这半年的投诉情况,确定获奖名单,并通过媒体对奖励的落实情况予以公布。具体奖励办法为:在此期间凡在北京市旅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被确认有效投诉并结案,属欧洲游热点问题和重点问题的典型案例,凭旅行社开具的正式发票对投诉者奖励团费总额的5%;凡投诉组团社在欧洲游操作过程中有重大违规行为,并经过投诉被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凭旅行社开具正式发票对投诉者奖励团费的10%。

  一家出境社负责人就此表示,此举对于规范一些中小旅行社的低价行为将起到积极作用。北京市旅游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个别游客的故意“挑刺儿”行为,旅游局并不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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