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零售店现象困扰中小供货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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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 18:20 中国青年报 | ||||||||
记者 程刚 “普马”供货商曾求教上海炒货协会 最近这场沸沸扬扬的“供货商追债普尔斯马特”事件中,上海炒货协会秘书长陈恩国接到了来自北京的一份传真。发传真的,是自普尔斯马特部分供货商组成的“供货商协会
“我们马上表示支持,并提醒他们,与对方的谈判一定要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理、有利、有节,最后实现双赢。”陈恩国回忆说。 去年6月,看起来毫不起眼的上海炒货协会首次以行业协会的名义,公开挑战零售业大鳄家乐福名目繁多的附加费,引发了舆论的集中关注。经过曲折的谈判,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会恢复了11家会员企业对家乐福的供货。 不过,令陈恩国没想到的是,“追债普尔斯马特”事态迅速发展,双方的冲突竟然激烈到供货商群起“软禁”了普尔斯马特高管。 普尔斯马特供货商遭遇的,是大零售商拖欠货款;而上海炒货企业反对的,则是大零售商繁多的进场费和附加收费。“这两者看起来有所不同,但都是由处于弱势的供货商和处于强势的大零售商之间关系失衡造成的。”上海财经大学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晁刚令教授一直是这些事件的密切观察者。 在晁刚令看来,一般情况下,供销之间的渠道冲突,多可通过协商解决,“结果往往取决于双方的力量对比”。他解释,供货商的实力,由其品牌、产品特色、市场占有量和技术不可替代性等因素决定。零售商的实力,则取决于供货商对其的依赖性,包括零售商的客流量、销售量、对流通渠道的控制力等等。 供货商实力占优势的情况并不罕见,比如宝洁、可口可乐、百事可乐等大生产商,零售商面对这些巨头,不得不给予优惠的进场费价格甚至免收进场费,而且可以以现金结算货款。“但更常见的情况是,由于过度的同质化竞争,中小供货商产品没有特色,市场占有量不够,只能高度依赖大零售商的流通渠道优势。这也迫使他们不得不接受一些明显不合理的附加费和长期的货款拖欠。”晁刚令说。 上海一些炒货企业,通过家乐福完成的销售量甚至占到了其全部销售量的70%以上。“大卖场对我们一些会员企业的销售非常重要。所以我们与家乐福谈判,包括中间一度暂停供货,最终目的并非是退出家乐福,而是为了今后能更好地合作。”陈恩国说。 “大零售店现象”提问现行法律 在晁刚令教授的研究领域里,大零售商基于自身实力对供货商利润空间的挤压,被称之为“大零售店现象”。 2002年,针对供销双方这种彼此依赖但又矛盾重重的复杂关系,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专门做了一次调查。“调查表明,零售商收取通道费并未对消费者利益造成侵害。其次,也没有证据证明收取通道费造成了不正当竞争。”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信息部主任杨青松说。他认为,销售渠道本身是一种资源,零售商为此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有其存在的合法基础。 “这其实是一种正常现象,世界各国普遍存在。如果收取通道费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那么它只反映供销双方实力的不均衡,而与公平无关。”晁刚令进一步解释说。 问题是,究竟如何判断零售商收取的费用是否合理?陈恩国和炒货企业抱怨的,并不是家乐福收取进场费,而是名目繁多的各种附加费。例如:法国国庆日也要收取节庆费。让供货商们尴尬的是,对这些明显不合理的收费,却无法在现有法律法规中找到能对此作出裁决的标准。“事实上,尽管将来《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可能对确定标准提供一些帮助,但由于发生争议的一些费用非常具体,法律法规不可能一一照顾到。”杨青松说。 “我们只能团结起来,依靠集体的力量去和家乐福谈判。”陈恩国说。谈判过程中,几乎没有舆论看好上海炒货协会。普遍的看法是,炒货并非家乐福赢利的主要产品,小小的炒货协会力量不足以撼动家乐福的利益。 陈恩国认为,上海炒货协会最后之所以能出人意料地与家乐福达成一致,其秘诀就在于炒货企业之间的团结。此前,每家炒货企业都分别与家乐福协商过,但最后都不了了之。“但联合起来后,我们10家会员企业的炒货销售量就占据了全国炒货市场的85%以上。而且都是名牌企业。如果这些企业同时撤出,家乐福不得不有所考虑”。 上海炒货协会对谈判策略的适度把握,被陈恩国视为谈判成功的第二个原因。“我们并不要求家乐福完全取消进场费,而是一再强调,谈判的目的只是希望家乐福也能照顾到供货商的利益。双赢,对双方都有利”。 行业协会被寄予厚望但绕不出尴尬 晁刚令并不同意“上海炒货协会赢得了谈判”这一说法。“这其实是一次很危险的示范。”他认为,10家炒货企业联合起来与家乐福叫价,与结成“价格联盟”并没有本质区别,有价格串通的嫌疑。事实上,在香港的有关法律中联合抵制即被视为违法。 杨青松也同意这种看法。“尽管限于实力中小供货商还无法通过联合抵制来操纵价格,但这将破坏供销之间的关系。”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从2002年开始集中关注矛盾日益尖锐的供销关系。协会当年做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超过85%的制造商们担心,零售商是否会拖欠货款,付款结算是否准确无误。 与上海炒货协会的做法比较起来,晁刚令更倾向于由供货商所在的行业协会与零售商所在的协会进行协商谈判。他分析说,既然家乐福加入了上海连锁经营协会这样的行业协会,就表明,其经营有赖于协会提供的各种信息和服务。这也决定了连锁经营协会对家乐福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约束力。“上海炒货协会完全可以要求连锁经营协会发挥自律的作用,对家乐福的不合理收费进行约束。更关键的是,这就可以避免联合抵制,保证谈判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陈恩国并不否认行业协会之间的协调是一条可选途径。但他仍然对很多行业协会无法履行自身职能表示担心。“现在,很多行业协会几乎变成了退休官员或分流官员的俱乐部,协会工作人员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喝茶、看报。不能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只管向会员收钱,这样的协会不具有行业代表性,也无法在协调供销关系中起到应有的作用。”陈恩国估计,现在上海市大约180家行业协会里,真正能发挥“代表、服务、自律、协调”职能的,不到三分之一。 晁刚令认为,要发挥行业协会在供销协调、应对反倾销等中的实际作用,就必须改革现有的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关键在于,要让行业协会变成真正的企业联合体,而不是政府的‘派出所’。”他说。 2002年2月成立的上海炒货协会现拥有会员企业52家。尝到了与家乐福成功协调的甜头,今年4月份,上海炒货协会申请成立中国炒货协会。“全国各大知名炒货企业在上海都有分公司,所以我们认为在上海成立中国炒货协会具有代表性。”但陈恩国面临一个绕不过去的尴尬———根据有关规定,行业协会必须挂靠在某个政府部门之下。 上海炒货协会成立之初的挂靠单位是上海市经委,现在申请成立“国字头”的行业协会也必须相应找一家部委级的政府部门做挂靠单位。“但现在几个部门相互间踢皮球,我们仍在积极协调。”陈恩国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