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为未建工会找借口 北京总工会发表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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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5日 07:15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赵升 杨开然) 前天下午,沃尔玛中国公司公开声明在中国没有建立工会组织是因为“员工没有提出建立工会的需求”。对此,市总工会负责人告诉记者:“沃尔玛的这种说法几乎是所有不愿意建立工会的企业的共同借口。” 石景山区总工会组宣部的王部长告诉记者:“如果老总不提出建立工会,员工谁敢提,说不定员工提了便要遭到开除。”他说,上周,市总工会领导和沃尔玛北京分公司的领
针对前天沃尔玛中国公司的公开声明,市总工会昨天在一份公开声明中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提出的“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原则,无论外商投资企业还是其他性质的企业,都应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沃尔玛中国对外事务总监徐俊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沃尔玛11月23日的声明表明了沃尔玛将积极遵守中国的法律,沃尔玛进入中国内地以来一直遵守中国的《工会法》,而《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是员工自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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