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出台新规定规范事业单位活动 严打公款旅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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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 12:48 人民网 | |||||||||
人民网太原11月8日电 记者罗盘报道:近日,太原市出台《太原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外出学习、培训、考察审批开支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外出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的申报、审批、财务开支及监督管理。 《办法》强调,严禁借开会、学习与培训、考察等名义变相出国(境),确需外出考察的,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批,即副(地、市)以上领导干部按省规定程序审批,正县级领导由市
《办法》还规定,外出开会、学习与培训、考察手续不全者,一律不得报销费用。凡发现公款旅游或者变相公款旅游及其他违规的问题,一经查实,由财政部门从本部门、本单位当年公用经费中核减20%预算经费,且不再另行追加其他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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