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国内跑马圈地 中国租赁业惨淡经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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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 10:56 经济参考报 | |||||||||
本报记者 叶国标 潘清 现代租赁业,在发达国家被誉为“朝阳产业”,它既是与银行信贷、证券并驾齐驱的三大金融工具之一,又是商品流通的主要渠道,在国民经济和市场体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而在我国,租赁业走过20多年的风雨历程,如今依旧惨淡经营,深陷“小、弱、散、乱”的困境。业内人士形象地说:“中国租赁业,就像山坳里一缕迟滞的曙光,迟迟难见喷薄而出
四大瓶颈卡死租赁业 由于体制限制,20多年来,我国租赁业始终徘徊不前,成了一棵长不大的“小老树”。据《世界租赁年报》统计,2003年,全球租赁总额达4616亿美元,美国、日本、德国分别以2040亿美元、621亿美元、398亿美元位居前三名,而中国的租赁额只有区区22亿美元。从租赁业市场渗透率(租赁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比例)来看,美国达31.1%,加拿大20.2%,英国15.3%,德国9.8%,日本9.3%,东欧的罗马尼亚、匈牙利、捷克也分别达到30.8%、19%、18.6%,而中国却只有1%。作为全球租赁业中心,美国各类租赁公司多达3000余家,其中不乏像卡特彼勒、通用电器商务融资集团、IBM国际租赁这样的业界巨子。而我国的10家金融租赁公司、40多家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以及几千家内资厂商类租赁公司,多数勉强度日,远未形成品牌效应和核心竞争力。 我国租赁业为什么长期“长不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告诉记者,四大瓶颈窒息了中国租赁业的生机。 瓶颈一:多头管理,体制不顺。 据了解,我国现有三类由三个不同部门审批和管理的租赁公司:一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类的金融租赁公司;二是由原外经贸部批准、具有准金融机构性质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三是作为一般工商企业,由原国内贸易局主管、附属于制造厂商、以产品促销为目的的非金融机构内资厂商类租赁公司。在法律地位、准入门槛、业务范围、税收待遇等方面,三类公司处于不平等竞争状态,存在“对外开放、对内限制”的倾向。 譬如,金融租赁公司和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而内资厂商类租赁公司则无此资质。再如,金融租赁公司注册资金的底线是5亿元,并对资产负债比例、资本总额占风险资产的比例、同一承租人的融资余额比例、流动资金贷款、长期投资、租赁资产、拆入资金、对外担保比例等都有严格规定;而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则仅对注册资金、资本总额与风险资产的比例有所要求。 瓶颈二:税制不合理,税赋不公平。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0年国家财税部门规定,购买国产设备,设备价款的40%可在当年新增所得税中抵免,但对承租人在融资租赁业务和出租人在经营租赁业务中如何实施,却没有明确规定。另外,出售回租是企业将现有资产变现筹措资金最便捷的方式之一,但对这种交易方式如何征税,有关政策目前尚无明确说法。 夏斌告诉记者,由于纳税基数不同,三类租赁公司在税收方面的待遇是极不公平的。中外合资租赁公司,是在租赁收益扣除融资成本之后为基数(外币部分),缴纳5%营业税;金融租赁公司,是以实现的租赁收益为基数,缴纳5%的营业税(1998年,这两类营业税税率调整为8%);而我国本土的租赁公司,则以租金总额(不扣除任何费用)为基数,缴纳5%的营业税。 2003年初实行的新税制要求,融资性租赁以租赁收益扣除融资成本为基数,税率5%;经营性租赁,则按全部租金收入征收5%营业税。这对于以融资性租赁为主的外资租赁公司和以经营性租赁为主的本土租赁公司而言,缴税的基数相差很大。而也正是这一“内外有别”的税收政策,使得我国本土的租赁企业近年所得税负担为25%左右,而外资企业却仅为13%。 瓶颈三:体系不健全,产业链断裂。 虽然本土租赁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几乎是外资租赁公司的两倍,但在租赁业务上,本土的厂商类租赁公司却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它们从事的基本是传统出租业务,融资、促销、资产管理等功能无法发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本土租赁企业的业务范围十分有限,因此我国本土的租赁产业根基太浅,这也使得与租赁业相关的担保公司、租赁经纪公司等非常缺乏。不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缺乏合作,就是租赁公司之间也远未形成完善的上下游互补网络。与此同时,由于全国性的租赁行业协会尚未建立,因此行业协调、行业自律、信息服务等环节还非常薄弱。 瓶颈四:观念陈旧,作茧自缚。 据夏斌介绍,现代租赁倡导的是“所有并不重要,使用创造价值”的理念。在发达国家,人们的消费习惯是“能租就租,不能租才买”。而在我国,“自有自用自方便”、“万事不求人”的小农意识还大有市场,许多企业和个人尚未走出“租不如买”、“租东西是皮包商,没面子”、“制造商搞租赁是不务正业”等认识误区,还停留在一次性买断的原始阶段和传统观念上,这极大地影响了租赁业的市场发育和产业成长。 上万亿市场外资争抢 正是这个“发育不良”的中国租赁业,如今却以其巨大的市场潜力,磁铁般吸引了跨国制造厂商和租赁公司的目光,它们纷至沓来,加紧了抢滩中国市场的步伐。 今年6月在上海举行的中国国际租赁展上,通用电气、卡特彼勒、英格索兰、亚力克等著名跨国制造厂商和租赁公司,派出强势阵容参展。在所有参展商中,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占了70%,而国内企业却鲜见踪影。据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的有关人士称,协会曾多方邀请上海本地最大的一家设备制造企业参展,可对方却说,“我们的产品卖得不错,何必参加什么租赁展?” 与本土企业的短视形成鲜明对比,跨国公司的眼光则较为长远。以出租柴油发电机著称的英国亚力克国际电力租赁公司,一年半前在上海设立了分支机构。公司市场总监朱利安.福特坦言,“虽然与美国、欧洲相比,中国租赁市场还很不成熟,在法律、政策、观念上还存在诸多障碍。但中国租赁市场的巨大潜力和商机,是不容忽视的。我们开拓中国市场,着眼于中长期的发展目标。” 通用电器副总裁瑞克.沃尔夫特也说,通用电器旗下的医疗健康集团与通用电器保健融资服务公司结成了租赁伙伴关系,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医疗设备出租商。在美国和日本市场,分别有1/3和1/4的销售额是通过租赁方式实现的。“通用电器的下一个战略目标,就是中国市场。” 跨国公司对中国租赁市场的青睐,与一组数据不谋而合。据权威统计显示,美国租赁业对GDP的贡献率已超过30%,而我国却仅为万分之三;发达国家租赁业的市场渗透率已达15%至30%,而我国仅为1%左右。据业内专家估算,如果市场完全放开,我国整个租赁市场的交易额将达上万亿元人民币,其利润空间更是接近千亿元。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长夏斌说,在中美、中欧的WTO双边协议中,都包含了允许国外厂商在中国运用融资租赁手段促销产品的条款,这为海外银行、跨国公司、租赁公司大举进军中国租赁市场铺平了道路。随着我国入世承诺的逐步兑现,外国制造厂商开始以融资租赁方式在中国全面推销其产品。 一方面,外国银行通过分兵突进的方式,分别设立证券、保险、租赁等金融机构,在中国市场实现了客户资源的共享,实际上搭建了金融服务的混业经营平台,为下一步大规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埋下了伏笔。 另一方面,跨国制造厂商通过设立租赁公司,把金融服务和租赁营销体系引入中国。譬如,卡特彼勒、英格索兰、通用电气、IBM、惠普、西门子、日商岩井、大众等跨国制造企业,已经或正在抢滩潜力巨大的中国设备租赁市场。眼下,干线飞机、医疗设备、通讯设备等领域的跨国制造厂商,通过国内外的租赁机构,采取租赁营销的方式,占据了我国大部分市场份额。 夏斌指出,我国制造业不仅在资金实力、技术创新等方面面临跨国公司的巨大压力,而且随着跨国公司在中国租赁市场“跑马圈地”,我国制造业在营销方式、流通渠道方面也将遭遇严峻挑战。我国租赁业处于“幼稚期”,制造厂商还停留在以一次性买断为主的营销方式上,远远落后于国际现代营销的潮流。如果政府再不给国内制造厂商和内资租赁公司“松绑解套”,我国制造业和租赁业将面临更大危机。 美国经验值得借鉴 据美国租赁协会执行副会长Christine Wehrmanls女士介绍,在美国,租赁不仅具备“拿明天的钱今天花”的融资功能,更具有加速现金流动、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财务报表、合理避税的理财功能,以及制造厂商在拓展客户、回笼货款中强劲的促销功能。租赁,已成为美国航空、航运、电气、汽车、建筑、房产、医疗设备等行业制造厂商产品营销的主渠道,占有60%以上的市场份额。在美国的大街小巷,随处可见Rent(出租)或Less(以租代售)的字样。租赁已成为美国的朝阳产业,拥有巨大的经济活力和市场空间。 上海市租赁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俞开琪分析,租赁业在美国之所以如此发达,首先就是因为政府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实质性的支持。 俞开琪说,美国历届政府都非常重视租赁业。早在肯尼迪时代,就制定了优惠的税收政策和法律条款扶持租赁业,一方面积极引导企业重视财产设备的使用权,淡化所有权观念;另一方面,大力鼓励银行、各种基金、财团进入租赁业,使租赁业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并使美国成为全球融资租赁中心,美国的租赁总额占到全球的45%。 其次,美国租赁业的发达还要归功于制造厂商的全面介入。在美国,制造业和租赁业相得益彰,制造业依靠租赁业求得发展,租赁业在服务制造业中得以壮大,“服务于制造业”已成为美国租赁业的主旋律。 据了解,美国制造厂商通过租赁实现的销售能够占到总销售额的6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80%至90%。譬如,吉尼公司的高空作业车和其它各类设备90%以上是卖给遍布全美及世界各地专业租赁公司的,然后由租赁公司按最终用户的需求实施短期出租或以租代售,其中最大的一家租赁公司拥有6.5万台吉尼高空作业设备。再如,美国赫兹、巴杰特等七大汽车租赁公司,拥有300万辆运营汽车,年汽车租赁额达1000亿美元左右,约占美国租赁总额的1/3。 俞开琪说,由于认识上的偏差,我国一直把这种以促销为目的、以服务贸易为特征的融资租赁列人金融行业而实施过度监管,把众多从事促销租赁的本土租赁公司拒绝在准入门槛之外。由于缺乏合法资质、外部环境受到限制,厂商租赁公司和其它本土租赁公司一直处于弱小、分散、无序的经营状态。“目前,跨国公司利用融资租赁方式在中国推销产品已司空见惯,而我国的本土企业连融资租赁的资格都没有,这太不公平了。” 俞开琪强调,内需难以拉动、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东部和中西部地区发展不平衡等痼疾一直困扰着我国经济。发展租赁业,不仅有助于解决上述难题,而且对我国制造业的崛起将产生深远影响。为此,有关部门应以大局为重,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和部门间的权利争夺,尽快从法规、税收、管理等方面入手,破解长期窒息我国租赁业的四大“瓶颈”,使租赁业这一朝阳产业尽快走出“只见曙光、不见日出”的尴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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