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认为是“风险转嫁”,一方则认为“风险控制”。就在人保财险的新版车损险激起全国范围“500元免赔额是‘霸王条款’”的争论后,中国消费者协会和中国保监会的人士近日分别发表了不同看法。
中消协保监会 各执一词
前天,中消协副秘书长武高汉就此事发表看法:“经营者不应将亏损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他表示,中消协历来反对任何形式的乱涨价或变相乱涨价行为。人保财险作为相对垄断行业的经营者,推出如此重大的措施,应当事先向消费者征求意见。
然而,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制度处处长董波也表明态度:人保新车损险产品是经过保监会批准的,并不涉嫌违规。他说:“从审批情况看,现在平安产险、太平洋产险等公司都已引进了免赔额制度。从某种意义上说,恰恰是人保在‘跟进’其他公司好的做法。”只看到了“500元绝对免赔”,没有看到个性化的附加条款就称其为“霸王条款”,无异于断章取义。
车主意见分歧 专家另有看法
新车险一出台,许多车主便表示不满,500元以下的碰擦损失在保险事故中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新车险用免赔条款推卸掉大部分赔付责任,这不就是打着“保费多多益善,赔付越少越好”的主意吗?
但也有不少车主认为,二三百元的小事故报案、取证、理赔麻烦也不少,如果自行解决,续保时能得到保费优惠未尝不可。再说不满意可以不买这家的保险,需要不计免赔额还有相应的附加险可供选择。
与此同时,保险业专家的看法却近乎一致:不能说设立免赔额就是“霸王条款”,就是转嫁企业风险。它并不符合“霸王条款”的3个标志:歧视性、欺诈性和制约性。如果保险公司将大部分的人力物力花在对大量发生的小额赔付的勘损上,这将提高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最终导致保费水涨船高。
复旦大学保险系主任徐文虎教授昨天对记者表示:“免赔额是一种控制风险的保险技术。在发达国家,车辆保险的另一个重要意义是有利于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新版车险也体现了这一点,对此大家有一个理解过程。估计国内其他保险公司也会很快跟进。现在车主说保费高,保险公司不能一味地通过提高保费来降低自身面临的风险,而应运用技术来控制风险,从长远来说这有利于把保费降下来。”
他同时认为保险公司在条款出台前,没有做好意见的征询工作。
入世竞争 企业被逼出招
据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人士介绍,同样的情况下,购买原来不计免赔额的车损险主险,与现在包含500元免赔额的主险加上500元不计免赔额的附加险,其功能和价格是一致的。之所以推出给予低风险用户更多费率优惠、对高风险用户上调费率的新版车损险,还有更深层次含义。根据入世承诺,今年年底前保险业将对外资全面开放,国内保险公司将直面国际保险公司的冲击。这一切“逼”着保险公司改进自己的产品,使之更符合市场需要。
平安产险也表示,暂时没有新动作,今后将根据市场的需求变化来科学厘定费率标准,制定适当的销售策略。
本报记者谈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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