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高一呼应者寥寥 奥克斯要告赢信产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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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 10:53 赢周刊 | |||||||||
□赢周刊实习记者 熊林林 奥克斯状告信息产业部在舆论的喧嚣中艰难前行,从10月12号至今,奥克斯起诉国家信息产业部的诉讼仍未得到法院方面的答复。三星奥克斯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全国市场总监李晓龙在11月2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证实法院仍然没有立案。截止记者发稿时,这起民告官的案件已经持续了22天,根据有关规定,法院通常应在接到诉状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立案与否的答复
“出头鸟”的尴尬 尽管诉讼过程困难重重,前途难测,李晓龙称奥克斯会将诉讼进行到底,即使被“枪打出头鸟”也在所不惜。奥克斯这次表现得如此坚决显然是因为“痛得太深”。早在2002年,奥克斯有意向手机方向发展,当时信息产业部“5号文件”已经实施了5年,奥克斯曾向宣传部及其他部门相关领导咨询,相关部门预测2003年底2004年初“5号文件”应该会停止实施,手机牌照将会放开。看到希望的奥克斯于2002年下半年投资10个亿,到去年下半年建立起三个研究机构和营销网络,甚至拍好了广告。7月1日《行政许可法》相关文件的出台,原有的“5号文件”在法律上已不可行,奥克斯满怀希望到信息产业部申请入网,却碰了一鼻子灰,信息产业部以奥克斯没有手机牌照为由连续5次加于拒绝。10月12日,盛怒之下的奥克斯一举向法院提起诉讼,但至今也没能如愿将信息产业部告上法庭。 表面的喧嚣下是尴尬的落寞,奥克斯的举动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在业内得到响应,创维等为手机牌照所困的企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反映相当冷淡。知情人士称有的企业老总在私下表示支持奥克斯,但因为害怕得罪信息产业部,在媒体面前又自己打自己嘴巴说不支持。而手机行业目前并没有正规的行业协会,寄希望于行业内部团结起来给予支援,短时间内比较困难。目前站在奥克斯阵营的坚定支持者可能就是全国工商联和一些要求取消手机牌照准入限制的专家学者了。 路有多远? 根据412号文件详细列出的“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在涉及“通信、电子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时,明确提出“不包括移动通信类产品”。文件的正式实施日为7月1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遵从“效力高”和“新法优于后法”的原则,“5号文件”从理论上已不可行,按理说奥克斯是占尽了“理”字,但有时候并不是有理就说得通,各方面利益的冲突让整个事件的意义远远超出了一个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冲突。 “我们往往只注重结果而忽略了过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建芹认为:西方法律完善的过程告诉我们,法律从制定到实施实际上是一个冲撞到突破的漫长过程,也许单个力量一次的冲撞不能换来满意的结果,但它会引起社会的关注和思考,形成上下互动,联合起来逐渐形成更大规模的冲撞。而奥克斯发起的“冲撞”不论结果如何,历史在某一天会回应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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