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医疗纠纷和医患冲突催生医疗责任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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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5日 08:03 北京晨报 | |||||||||
明年1月起全市医生统一投保,医疗问题可找保险公司赔偿 北京市将从明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医疗责任保险,全市4000多家各级医疗机构和十多万医务人员都要上保险。今后出了医疗纠纷,患者可以找保险公司寻求调解和赔偿。 在昨天举行的启动大会上,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表示,逐年增多的医疗纠纷和日益
市卫生局副局长邓小虹分析认为,在许多国家,医疗责任险都作为法定保险强制医师购买,但是北京从1998年开始进行医疗责任保险试点后,由于没有采取政府统一参保的形式,参加保险的医院只有20家左右,医疗责任保险濒临夭折。可是近年来,本市医疗纠纷及赔偿金额都呈上升趋势,医疗纠纷的个案赔偿金额从过去的几千元、上万元增至几十万元,2003年全市医疗纠纷赔偿金额已占北京地区医疗机构业务总支出的1%至2%,最高的单起案件赔偿数额达130万元。 “日益增多的医疗纠纷影响了正常的治疗,”邓小虹说,现在医务人员的防卫性医疗行为在增加,特别是一些急重症、高风险的病例救治,因为担心日后病人、家属的责难,医生通常会花很多时间为病人讲解手术风险,治疗前患者还需要签署大量的知情同意书、告知书等,这样往往耽误了最佳抢救时机,使抢救成功率大大降低。 而医疗责任保险将解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亡或健康损害的一切赔偿责任。其保费由医院和医生共同缴纳。医院的保费是按照风险、床位数分成三个不同档次,医生的保费是依科室、职业、职称的风险大小来确定级别。手术科室、妇产科等高风险科室工作要缴纳高保费,在中医科等低风险科室工作就缴纳低保费。保险公司将控制在两家,并由招投标来确定。(晨报记者/刘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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