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已过保护期 拜耳在华专利遭遇诉讼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 07:22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张起卫)自今年7月的“伟哥专利案”以来,针对跨国企业在华专利的诉讼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 日前,记者又从安徽华星化工公司获悉,该公司正在对跨国企业拜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拜耳杭州作物科学公司的“氟虫腈”专利申请无效,国家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已经进行了审理,目前正在等待裁定结果。
这是继辉瑞“万艾可”、葛兰素史克“罗格列酮”跨国医药企业专利无效案之后,国内企业第三次对跨国企业在华专利提起诉讼。之前的两次专利诉讼,前者在上诉中,后者放弃了专利权。 “氟虫腈”化学名叫“N—苯基吡唑衍生物杀虫剂”,该物质是一种效果良好的杀虫剂,是取代甲胺磷等高毒农药的理想产品,拜耳公司对其拥有中国发明专利权。 成立5年多、现有资产近4亿元的华星化工公司主要从事多种农药的生产,是全球最大沙蚕毒系列生物农药的生产基地。涉及到此次专利纠纷的年产100吨氟虫腈原药项目,还曾于去年4月被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项目。 对于此次诉讼,华星化工公司副总经理吴江鹰坚信可以全胜。由于这项专利涉及到整个农药行业,仅“氟虫腈”一项在国内市场的年销售额就高达10亿元人民币,所以他们将全力以赴。 同时,吴江鹰表示公司胜诉的理由相当充分:拜耳公司的行政保护已经在2002年5月20日到期,但由于中国加入WTO后,一些专利的有效期被延长了5年;此外,拜耳的该产品专利“没有创造性,缺乏技术特征”,其专利授权不符合专利法规定。 经记者调查,国内的医药和农药企业普遍存在仿制问题,由于一个项目的研制费用高达数亿美元之多,国内大部分企业都是绕开国外专利或等到专利保护过期后再进行仿制。 针对这种情况,外国企业都是尽可能多地申请专利,以限制竞争对手。但这样有可能将一些不该成为专利的东西也保护了起来,致使一些国内企业不可避免地落入了专利“陷阱”。因此,这种专利之战在国内和国外都是必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