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出台公路快件运输细则 快件损失运方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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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20:09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1月2日电 据羊城晚报报道,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近日出台的《广东公路快件运作细则》对公路快件运输企业的经营行为予以统一规范,并明确规定快件在承运过程被丢失和损坏后,运方要按声明价格赔偿客户损失;货物部分毁损或灭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公路快件运输以其“运价低、运速快、可提供门到门服务”等优点受到货主的欢迎,可这一行业却一直没有规范、统一的运作细则。在顾客和运输业户的强烈要求下,广东省
《运作细则》中规定,承托人没有向承运人办理货物保价或保险运输的,发生货物灭失或损坏,承运方按货物每1千克20元的价值进行赔偿,最高赔偿额不超过1000元。(林翎、周仲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