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兰达“联姻”中国的现实困境(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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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 15:34 《全球财经观察》杂志 | |
加拿大的态度 由于五矿要收购的是诺兰达100%的股份,所以除了从该公司第一大股东Brascan公司手上获得42%的股权外,其余的58%还要经过普通股股东投票决定。因此收购能否成功,还取决于类别股东们的态度。 更加令收购事件前景不明的是,加拿大政府这方面的反应也显得比较激烈。 根据加拿大投资法,外国公司收购加拿大公司的股份超过一定数额后,交易必须得到加拿大工业部长批准。工业部长通常在考虑交易对就业的影响、加拿大人继续参与管理的程度、交易对劳动生产率和竞争的影响后再做出决定。 加拿大部分主流媒体接连发表多篇文章指出,中国的不良人权纪录使得诺兰达公司不应该出卖给其国有公司。相当一批不满此项收购的评论者随之而动,他们以中国的人权纪录恶劣为由,要求政府阻挠这个交易。国家邮报更连续发表措辞严厉的文章,强烈反对把诺兰达公司卖给中国五矿。 有些人认为,本次事件是中国在全球经济中重要性逐渐提升的一个标志,有些人则担心一个加拿大矿业公司被一个中国国企收购会不会因此带上共产主义的原则和价值标准。加上有美国的报告提到,中国一些国企牵涉到劳工的人权问题。不少加拿大国会议员认为此次收购事件应该就此叫停。 加拿大工业部部长爱默生David Emerson10月7日表示,在中国五矿收购诺兰达公司的问题上,他将会把人权问题考虑在内。对记者回应此项收购的时候,他相当慎重地指出,“我们不得不严肃考虑这会开创一个什么样的先例。我们都关心人权问题,但也应考虑长远的经济后果。我认为在此类问题上,除了利益,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公司的文化背景。”不过最后他还是表示,在诺兰达收购问题上,经济因素还是起决定性作用的。他补充说:“我个人认为,我想加拿大政府也认为,同中国的贸易和投资关系非常重要。” 根据加拿大投资法规规定,非加拿大公司收购加拿大企业是受到该法规的制约和保护的。而根据加拿大投资法规,超过237万美元的世贸组织成员之间的公司股权交易,需要通过政府审核,由工业部部长来衡量这个交易对于加拿大是否有利。 而这个评估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依据,买家在加拿大雇佣员工的计划,聘请加拿大经理和主管的计划,其生产,科技发展以及创新方面在加拿大的影响,在加拿大的竞争问题,与联邦、省经济文化政策的兼容,以及对加拿大全球经济竞争力的影响。 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人权问题不属于在加拿大投资法规里面提及的标准之一。加拿大工业部国际事务分部的相关人士接受本刊记者咨询时很清楚地回答。 根据现行法规,一旦收购或者参股的申请得到工业部的受理,部长最长有75天时间来评估。而到期除非得到提出申请的投资者愿意延期,否则工业部长就要在期限之内给出一个决定。 然而,加拿大政府将对中国五矿收购诺兰达公司的交易进行综合审查的消息传出后,股票自然受到冲击。多伦多证券市场上,在金属价格普遍猛涨的情况下,诺兰达公司的股票却跌了5%。 加拿大萨曼伙伴公司分析师戈迪认为,中国五矿收购诺兰达公司的交易虽仍在谈判之中,国家邮报的一系列负面报道却已影响了民众的情感。 诺兰达公司的发言人丹尼思库特(Denis Couture)则对关于中国的一些正面信息未被更有力地传播表示惊讶。 “有些人现在做的事情就是把车放在马的前面(挡住去路)。”丹尼思在接受电话访问的时候这样形容目前的感觉。“我们公司希望越过这些障碍,集中精神尽快完成最后的协议,然后我们就能腾出手来做其他方面的事情了。” 《全球财经观察》系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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