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专家称长假在家工作或随时候命都应算加班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0月04日 09:17 北京晨报 | |||||||||
“长假头三天加班费是三倍工资,后四天是两倍工资”已经为多数人熟知。但是老板要求带回家做的活儿算加班吗?不用去上班但需“随时候命”算加班吗?有关专家对此明确表示,这些行为都属于加班,应规定付给员工加班费。 “放假前,老板笑呵呵地告诉我不用加班,只要休息时‘顺便’想出新项目的策划案就行了。但这意味着我至少4天什么也不能干,只能冥思苦想,与平时上班没两样!”就职
黎建飞解释说,金先生的老板提出的要求是错误的、不合理的。老板如果需要员工加班,应该先征得其本人同意,在员工同意加班的基础上与其商定加班的具体时间、工作量,并按这个约定付给加班费。同样,“不用上班但需随时候命”的要求也是有违《劳动法》的。《劳动法》对加班方面规定的一个重要宗旨是:休息时间是劳动者的权利,无论是法定休假日(长假的前三天),还是公休日(长假的后四天),劳动者都有权利决定自己的休息方式,而“顺便干活”、“随时候命”的要求限制了劳动者的休息方式,又使雇佣者逃避了付加班费的责任。(记者 雷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