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规定鼓励公务员离职带薪到民企就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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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 07:14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8月1日电 (记者 刘云伶) 在山西,有志到民营企业工作的公务员,从此不必担心一朝破产便彻底破败了。山西省日前出台有关规定,机关公务员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职工,今后可以离职带薪到民企工作。 据悉,山西省委、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鼓励社会优秀人才进入非公有制企业规定:机关和全额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经批准自愿离
有关人士认为,上述政策为山西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欲投身民营经济的工作人员系上了“安全带”,表明人才的民企、国企身份界限在这个省正在被打破。民营企业的人才管理开始纳入到全省人才资源的整体规划中,民企吸引、使用人才的政策环境更加宽松。 公务员带薪离职惹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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