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上饶地委书记王兴豹夫妇犯受贿等罪送监服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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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 08:52 人民网-华东新闻 | |||||||||
7月15日,南昌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原上饶地委书记王兴豹无期徒刑,以受贿罪判处王妻文献兰有期徒刑12年。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王兴豹夫妇在上诉期内没有上诉,已送监服刑。 法院审理查明,王兴豹在1994年到1999年担任上饶地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或其地位形成的影响,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利,单独或与其妻文献兰共同收受
此外,法院查明王兴豹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罗玮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