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本市农转工人员纳入城镇三大社保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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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4日 07:58 京华时报 | ||||||||||
昨天(13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关于本市建设征地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决定自2004年7月起,将把全市农转工自谋职业人员全面纳入到城镇社会保险体系中。这也使众多农转工人员被纳入到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大保险体系中。 根据这个《办法》,自本月起,征地转工自谋职业人员应当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农
从7月开始,农转工人员也可按月领养老金。劳动保障部门表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如果农转工人员累计缴费满15年及其以上的,就可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同时,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按本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按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1/120计发。 新规定还要求,如果征地转工自谋职业人员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按最低标准发给,并执行基本养老金调整的统一规定。 今后,失业保险则开始替农转工人员兜底。按照此次规定,本市农转工人员也开始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农转工人员就能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同时,农转工人员失业后办理失业登记手续时,将领到《北京市再就业优惠证》,并按规定享受本市促进就业的政策。 (记者 赵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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