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国家饲料补贴吃回扣 农业部贪官被判11年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 07:49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原农业部副局级干部杨廷楷利用负责调运饲料粮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25万元,昨天上午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 东北贪官落网供出农业部蛀虫 今年65岁的原农业部全国饲料工业办公室副主任杨廷楷(副局级)的一项工作内容就
今年初,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市一中院起诉了原国家农业部全国饲料办公室副主任杨廷楷受贿案。检察机关经查明:1997年国家为了鼓励南方饲料企业从东北产粮大省购买饲料粮,制定了每购买一吨饲料玉米由中央财政补贴30元钱的政策。当时任全国饲料办公室副主任的杨廷楷却擅自把饲料粮补贴款拨付给吉林省的两家饲料公司,使这两家公司获得了约800万元的国家饲料粮补贴。同一年秋天,杨廷楷到吉林考察工作期间,受到杨廷楷“特殊关照”的两家公司分别将15万和10万元现金送到杨下榻的省宾馆。杨廷楷收下了这25万元钱。公诉人举出了杨廷楷在看守所的有罪供词,给杨廷楷送钱的两个企业负责人的证人证言等证明杨廷楷受贿25万元的犯罪事实。 休庭后,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向记者介绍说,杨廷楷受贿事实的暴露,缘于向杨行贿的东北饲料企业负责人因涉嫌经济犯罪受到当地司法机关的查处。在交待其犯罪事实中,原东北饲料企业负责人供出了曾向杨廷楷行贿的事实。他们还向北京的检察机关出具了证人证言。证言中说,杨廷楷为了他们的企业得到国家饲料补贴款帮了不少忙,为了表示对杨廷楷的感谢,他们利用杨廷楷到长春出差的机会,分别给予杨廷楷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5万元,杨廷楷说了句“瞎胡闹”后就收下了。 “饲料官”当庭翻供死不承认犯罪事实 杨廷楷涉嫌受贿案在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时,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饲料官”在法庭上却全部翻供,直到最后向法庭做最后陈述时,他都死不承认收受了东北两家企业的25万元钱。 杨廷楷在法庭上承认,东北的两家饲料企业负责人是他多年的老朋友。每年过春节两个企业的负责人都会到北京来看望他。每次也都会以各种理由给他放下个红包,少则几千元,多时上万元。 但是对于检察院指控他收受25万元钱,杨廷楷辩解说:1997年东北粮食丰收,为解决农民卖粮难,国家出台政策,由农业部饲料办负责组织南方的大中型饲料加工企业从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玉米主产区收购玉米,再由中央财政对收储饲料企业予以三个月的贴息。贴息款统一拨付给农业部全国饲料办,由饲料办按已拟定的企业名单下发到收购粮食的饲料企业。 他说,农业部开始有一个补贴企业的名单,但是消化国家规定的饲料粮指标还是有困难。这时候正好东北的两家饲料企业申请加入补贴企业,他也就“做了些工作”,把两家东北企业纳入了消化国家饲料粮指标,从而享受国家的补贴。后来两单位获取了800多万元的国家饲料补贴款。他确实给东北的两家企业列入国家饲料粮补贴名单帮了不少忙,但是他并没有收受吉林两家企业的25万元“答谢费”,他在看守所里的供述并不是事实。他在看守所里承认收受了两家东北企业的钱,是当时提讯他的案件承办人说,如果他不承认就到农业部的大会上宣布逮捕他,他才承认的。 但是杨廷楷的自我辩护并没有被法院采信。市一中院合议庭根据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认定,杨廷楷受贿事实成立。但考虑案发后所有赃款已全部追回,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杨廷楷有期徒刑11年。 李罡 郭京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