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局:7月后民工工资杜绝新拖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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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 07:09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了《关于解决我市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在2004年7月之后“不再发生新的拖欠”的工作目标。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本着“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对有关单位进行处罚。同时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在11月底前,要先行与农民工结算工资,结算比
同时,北京市劳动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建设单位已支付工程款而仍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将被清出北京市建筑市场。 |